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12-12 15:50:26案一
當事人: liain0824
判決依據︰
3-1 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證據檢附︰
政治檢舉板(HateP_Picket)檢舉案代號 #1S1BAs4c
主訴︰推文以「淦」、「神經病」攻擊板友
審理說明︰
板主群合議認定違規,判決水桶35天
案二
當事人: kg000005
判決依據︰
2-14 單篇或多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24hr內5次以上),
違者水桶7天
證據檢附︰
政治檢舉板(HateP_Picket)檢舉案代號 #1S0dNp3y
主訴︰多篇文章下推文
「學習法國,第二輪投票,捍衛台灣第三勢力,做對的事從現在開始」6次
審理說明︰
板主群合議認定違規,判決水桶7天
案三
當事人:soniccsie
判決依據︰
2-2 (前後略)每日發文/回文上限5篇
7-8 違反第二章中無水桶罰則之版規,版主刪(退)文後給予警告,相同違
規再犯者,加罰水桶7天處分。
證據檢附︰
政治檢舉板(HateP_Picket)檢舉案代號 #1S1gSjCl
主訴︰11/18已警告勿超貼
12/2發文6篇,12/4發文6篇
審理說明︰
板主群合議認定違規2次,加計前科1次,判決水桶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