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連署「加班費比照勞工」達標

作者: cat886688 (cat886688)   2018-12-15 12:15:30
公務員連署「加班費比照勞工」達標 主管機關60天內須回應
2018年12月14日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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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加班費比照勞工連署提案達標。(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有民眾提案,「公務員加班費比照勞工每小時工資加給三分之
一或三分之二以上」,這則提案於2018年8月18日開始提議,於12月13日成功連數達標,
主管機關必須在60天內回應,也就是2019年2月13日前回應。
提議內容指出,公務員延長工時本質與勞工無異,並不因公務員與政府為公法上職務關係
而非同屬延長工時性質,現行公務員加班費未有如勞基法加給,故建議比照勞基法加給加
班費加給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規定。
在利益與影響的部分則指出,明年起政府臨時人員起薪均調到三萬起,然而基層如初等考
試及格公務員起薪扣除退撫等與臨時人員實領薪資所去不遠,又公務員法定行政刑事責任
與法令限制如兼職禁止等,遠比非公務員重大,如果加班費計算仍依現行未加給,在同時
有任用臨時人員的情況下豈不叫基層公務員心寒。另政府機構與公務員雖為公法上職務關
係,但公務員跟勞工均是人,也是為謀生選擇公務員這個職業,政府機關可說為公務員雇
主,現行政策在提高勞工的權益之際,身為公務員的老板即政府機構更應該以身作則改善
公務員的工作條件。
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加班第1、2小時,雇主須支付1.33倍的加班費,第3個小時以後須
支付1.66倍的加班費。
在這項連署底下的討論區有支持的網友認為,「提昇公務員的士氣, 提升政府競爭力」
、「保障權益 才能提供好服務」、「贊成!無論勞工或是公務人員,超出工時付出的時
間及勞力都應當給予適當的報酬!」、「除了比照勞工加成,且應取消20小時限制。」、
「加班費比本薪還低本來就很不合理,重點是還強迫加班。」。
但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表示,「那公務員的任用與開除機制應該也比照勞工,只要主管覺
得你能力不足、配合度不高就能開除你,不須經過繁複的彈劾程序。」、「對不起,您的
遭遇太慘了。在下希望公務朋友能更喜歡補休,因為加班其實是透支自己的健康嗎?」、
「先落實管考與考核制度吧!考績掌握在主管手中,常有做多做的好考績沒相對回應的狀
態,勞逸不均的情況也在很多機關顯現。少數人員即使做的爛做的差,甚至擺爛,也不會
被淘汰。如此情況要爭取比照勞工計算加班費,就算通過了,那經費從哪來呢?」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14/1331257.htm
年改改革傷了公務員族群,想要在2年後的總統立委選舉爭取到選票,就必須給現職公務
員相對補償,合理的加班費及調薪5%,都是很好的選項。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8-12-15 12:18:00
白痴 多那幾百元就滿足了嗎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8-12-15 12:18:00
好喔
作者: yinaser   2018-12-15 12:21:00
按現在狀況要加班費就沒主管要凹加班寧可擺爛也不要花錢
作者: wcm (雲)   2018-12-15 12:39:00
加班本來就應該要給錢,
作者: man612369a (wu)   2018-12-15 12:53:00
不可能過
作者: alice1967 (kimos)   2018-12-15 13:47:00
不可能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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