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成立政黨參加選舉的截止日期?

作者: sevenly (我是烤雞)   2018-12-17 23:56:18
※ 引述《dharma (達)》之銘言:
: 選罷法或中選會
: 對於成立政黨參加總統/立委選舉以及不分區提名
: 有設定什麼選務上的截止日期嗎?
: thanks
選罷法沒規定,但是政黨法有。
政黨法第27條︰
政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廢止其備案:
一、連續四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仍不召開。
二、連續四年未依法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
三、備案後一年內未完成法人登記。
因此政黨成立後四年內一定要參選,而且至少每四年要參選一次。
有不少政黨因為這一條,乾脆申請解散了。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7-04-09 18:10:00
9.2還是有得罵好嗎?樓下示範
作者: diefishfish   2017-04-09 18:10:00
矯情的極致 欲蓋彌彰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7-04-09 18:11:00
感謝示範
作者: alkahest (==â•­(′▽`)╯==)   2017-04-09 18:11:00
1F神準
作者: santaclub (聖誕青年)   2017-04-09 18:11:00
二樓 呵呵
作者: rony98 (...)   2018-12-18 00:07:00
公職人員包括議員村里長 連這都不想派人就乖乖當社團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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