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朱挺玗事件之我見

作者: btm978952 (感冒用斯斯)   2018-12-19 22:41:00
※ 引述《Fed (不及格學佛者和東正教徒)》之銘言:
: 說買票以後一定會想辦法A回來的,這想法和以為美國禁槍天下就會太平的好萊塢很像
: 但不買票,然後花錢拼命買廣告、買媒體、買公關就不會想辦法A回來嗎?
這邏輯我完全不能理解
這如同今天在台灣呼大麻是犯罪、是違法
那就算你舉100個例子證明喝酒抽煙其實比呼大麻還要更傷身體、心智
還是不能改變呼大麻是違法的事情
同理
你今天說
花錢拼命買廣告、買媒體、買公關就不會想辦法A回來嗎
也不能改變「買票就是違法」這件事
買票事件是A
拼命貪回來是B
觸發事件A依目前台灣法律就是要受檢視、受處罰
而那些沒買票但有貪回來是觸發事件B
自然之後會有別的法律的處置他們
兩個是獨立的事件
不要湊在一起談好嗎?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8-12-19 22:42:00
.........觀感問題好嗎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8-12-19 22:45:00
那酒駕也不一定會撞死人啊你用這邏輯看 酒駕那隻就要白了...我覺得酒駕那隻 這種時候真的很好用.. 拿來舉例超好用= =
作者: ItjustLove (只是愛你 )   2018-12-19 22:47:00
別這樣 這道理說得通 現在板上不會這樣哀哀叫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18-12-19 22:57:00
買票違法那就修到合法! 大家說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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