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ro2377 (顆顆)》之銘言:
: 柯文哲這次應該需要出來說明這個人事調動案
: 我很喜歡林洲民
: 也認為他對於大巨蛋的堅持是對的。
: 拜託 又不是刁難遠雄
: 只是要一顆安全的蛋而已
: 不過份吧?
: 我唯一能找到護航的理由就是
: 林洲民已經跟遠雄方撕破臉無法溝通了
: 所以換個窗口來處理。
: 否則我找不太到護航的理由
: 沒開噴就不錯了。
: 唉 從選後到現在我必須老實說
: 我對於柯文哲是失望的
: 反正這件事後我還是會偏向支持他
: 因為綜觀藍綠我還找不到比他更好的政治人物
: 只是從絕對支持變成相對支持而已了吧
: 可能我信仰值不足 哈哈
: 他選後的表現讓我覺得他越來越像政治人物
: 而不是政治家了
K大,會批評柯文哲的才是真柯粉
但是我這邊要提供另一個面向的看法給你跟柯粉參考,目的不是要幫柯說話,而是從更客
觀更多方面的角度去看這件事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都審會的直播或影片?
林洲民局長,先不管他的心證是什麼,他其實對遠雄的態度非常嚴苛,如果大家有新聞印
象的話,他甚至在開會前幾天,還找都審委員一起開會來模擬怎麼審遠雄的案子
這種公家機關的審查會議,其實主管單位的負責人態度如何,常常會跟著左右審查委員的
態度
就算林洲民本意沒有要刁難遠雄,但是他有意無意的強硬態度,很可能就讓整個審查會議
導向要從嚴審查
這樣柯市長的不刁難也不放水,會不會實質上變成不放水,但是會刁難了呢?
我是一個長期棒球迷,對遠雄是深惡痛絕,但是這不等於我們對遠雄就要用對付壞人的心
態去面對啊
作者:
fly0204 (For the Empire)
2018-12-23 17:51:00找個建築業的朋友聊聊,對公安會標準有不同的想法哦 ^^
作者: z23061542 2018-12-23 17:51:00
換個人試試看XD 公安會標準有不同+1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18-12-23 17:53:00....為什麼收拾爛攤子的要背鍋
作者: capirex (′・ω・`) 2018-12-23 17:55:00
建築法規多如牛毛 還會互相打來打去
作者: liuyc888 (志) 2018-12-23 17:55:00
真的 支持市長單獨見貪婪財團 跑去財團吃魚翅看病的
放水?請問誰能告訴我怎麼放 全國所有人眼睛都盯大巨蛋
林真的確定會副市長嗎? 如果都更中心董事長副市長現在柯最需要就是林欽榮這位置 因為太專業
一定是要工程方面專家 其實台中市府那位我覺得很適合當副市長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18-12-23 17:59:00怎麼放的?KMT當初簽那個爛約難道是偷偷簽的嗎 也是光
作者: issemn (パルコ・フォルゴレ) 2018-12-23 17:59:00
林洲民接 都更中心董事長+副市長,應該是我現在他媽的唯一能想到止血的辦法
原來如此 我覺得台中那位比較適合當副市長 因為他還代理過營建署長
沒有阿 除非你改公司章程 不然給他當董事長就等於副市長兼任
作者:
shoe 2018-12-23 18:00:00作者:
shoe 2018-12-23 18:01:00"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互選一人任之"
作者:
shoe 2018-12-23 18:02:00頂多說慣例,規章沒這樣寫
如果過去就如此 那未來一定也是如此至少現在還是如此
作者:
shoe 2018-12-23 18:03:00未來未必如此,因為照目前的跡象不像要讓林接副市長
改章程喔 那這樣林還是辭職吧XDD搞成這樣這麼難看的場面 離開也好
作者:
paul007 (破零零柒)
2018-12-23 18:05:00董事長是無給職耶 不接副市長只接這個那也...
董事也是無給職,傻了才接,接了之後未來標案還要迴避
上面說可以讓他當無給職董事長 其他都不做我不知道你說這個想幹嘛那根本在羞辱人
只接這個根本沒權力 勢必要跟市府政務官綁一起兼才有辦法推東西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18-12-23 18:08:00推。
只接都更董事長,未來建築相關事業還要做嗎,光利益迴避就被K的滿頭包,當然是順便當政務官
作者:
physheepy (~羊~乘著風中的羽翼)
2018-12-23 18:10:00董事長得是副市長是林欽榮在影片中說的"法定上,這個組織章程的法令就是當時的市長指派哪一個副市長來擔任" 這是影片中林欽榮原文
作者:
paul007 (破零零柒)
2018-12-23 18:14:00作者:
shoe 2018-12-23 18:15:00那新聞就會說找林擔任副市長,不會僅說都更董事長
作者:
ciplu 2018-12-23 18:16:00對遠雄本來就要從嚴,他就是等你沒耐心後鑽漏洞
作者:
paul007 (破零零柒)
2018-12-23 18:16:00shoe說的也沒錯啦 不能保證100%接副市長 但不接很怪
作者:
shoe 2018-12-23 18:17:00作者:
shoe 2018-12-23 18:18:00林欽榮說的難道比章程原文還準?你覺得羞不羞辱人跟章程怎麼規定是兩回事
作者: issemn (パルコ・フォルゴレ) 2018-12-23 18:19:00
反正現在缺兩個副市長就一個讓都更中心董事長兼、一個讓都發局局長兼,變成工程市政團隊算了
對啦,任命他當董事長,沒有政務官缺,他要賺錢的時候發現北市標案都不能標,這樣子很合理
作者:
shoe 2018-12-23 18:21:00我從頭到尾只說章程沒規定僅限副市長,如此而已能不能給他其它職務?當然也可以啊
作者:
paul007 (破零零柒)
2018-12-23 18:22:00如果只接董事長 沒權沒錢 那真的不知道要幹嘛 囧慣例是副市長兼任 shoe是說也可能是其他市府職兼任
作者: issemn (パルコ・フォルゴレ) 2018-12-23 18:25:00
我現在越來越相信CCTing了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8-12-23 18:27:00後天不就知道了 吵這個幹嘛
作者:
funwing (最後的夏天)
2018-12-23 18:32:00反正堅持公安就好
作者:
prkfcpr (痞仔)
2018-12-23 18:41:00我也不懂換人就是放水的邏輯在哪,真要放水還要等到選後?
作者:
kkbkk (kbk)
2018-12-23 19:08:00神奇的說法,你一切照規定來還有什麼從不從嚴?
作者:
kerry0496x (ACGç´…çŸé«®å‹¢åŠ›å´›èµ·ä¸)
2018-12-23 19:09:00理性!
作者: sfh20230 (pig3) 2018-12-23 19:21:00
我只有一個標準 柯上任第一年的要求 不許轉彎局長可以換 但敢放遠雄 就88
經歷過審查的人都知道 一樣的法規從嚴跟普通會不一樣有的從嚴甚至嚴到很誇張不合邏輯 超出法規一般解釋一樣的逃生步距 不同檢討方式會有不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