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rplvampire (阿修雷)》之銘言:
: 白癡,搭公車來回最低要花30元,搭捷運用UU卡打折最低要32元,騎機車就算收費加油錢
: 也不到30元還不用跑去車站花時間等車跟繞來繞去,會改變使用使用習慣才有鬼!
: 正確的政策不僅僅要全面收費,更要計時收費,若要計次收費,最低費用不應低於搭乘
: 大眾運輸的最低成本,應該要收40元才對!40元讓汽車停才一個小時,讓機車停一天夠
: 優惠了!也唯有這樣才能真正讓大眾運輸系統落實在民間生活中,而非只是機車族的替
: 代方案!懂?
: 捷運站周邊沒有公車可以到嗎?為什麼要騎機車過去?搭公車去捷運站不行嗎?就要推
: 大眾運輸交通了還讓你騎機車,根本脫褲子放屁!捷運周圍更要收,但政策推行上
: 可以最後收,至少讓機車在捷運站做個收斂。
我已經罵到不想再罵了。
柯文哲遠離民間,越來越不接地氣就在這種地方。
稍有常識的人就知道,在台北市最有效率也最幹你娘吉巴狼的,不是機車,而是:
「兩人一組,無限違停的,汽車使用者」。
因為這種組合就等於有無敵星星,任何一個人下車,只要有人「顧車」就好。
就算叫警察來也不會開單,而是先「勸導」,打個電話傳個LINE就回來了。
回來了跟警察說聲歹勢,開走,沒事了。
警方還會回報「已排除狀況」,幹你娘吉巴,違停30分鐘3分鐘開走當沒事?
那當然每個人都用這招無限違停啊,只要有一台車,兩個人,這招全無破綻。
幹你娘紅線是畫給誰看的?不能用這種方式規避懲罰的人就活該?
明明只要落實違停過去直接開單,有異議自己去打行政官司。
問題就可以解決一大半,也不會看到到處一堆違停,台北市政府就是不做。
不做這事有一百個理由,但要把劍鋒指向機車族卻不需要想太多。
我他媽的幹你娘吉巴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