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丁守中選舉無效之訴開庭 律師:投票日應2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12-24 23: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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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守中選舉無效之訴開庭 律師:投票日應24小時都能投票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上月底以3252票之差敗給現任
市長柯文哲,聲請重新計票,仍以更大差距的3567票落敗,428萬餘元保證金被收入國庫
,他另提「選舉無效之訴」,台北地院今首度開庭,丁委任5位律師助陣,與被告中央選
委會、台北市選委會大鬥法。
丁守中在法庭內,向法官重申他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不是為了個人,主要目的有3:徹底
檢討選罷法及公投法是否欠缺明確規範,檢討選務機關應該有的公平、公正角色;防止中
選會和地方選委會,藉著運用職權違法操縱選務,影響選舉結果;防止再發生邊開票、邊
投票,嚴重影響選舉公正和公共信用。
丁的律師團主張,應全部投開票所全部完成投票,再一起開票,選委會也未禁止、管制排
隊選民在投開票所30公尺範圍內使用手機,投票時間截止後仍繼續投票3小時46分,延長
將近一半時間,造成選民資訊不對等,產生棄保效應。
丁的律師王寶蒞舉例說,大同區臨江里981號投開票所晚上8點14分登錄開票結果,姚文智
得票率34.7%,柯文哲36.7%,但隔壁的982號投開票所,是在10點3分開完票,姚25.3%、
柯40.4%;文山區景行里1404投票所,10點12分開票結果是姚20.3%、柯39.1%,一旁的140
2投票所開票至隔天凌晨0時37分,姚佔15.5%,柯43.6%。王認為這證明了因為選務不公,
造成棄保效應影響晚投票者的投票意向。
律師李念祖認為,投票時間應該是24小時,法律並未規定只能投8小時,中選會卻將投票
時間限縮在上午8時至下午4時,又以公投綁選舉,即使依中選會前預估的每人只要花2分
半鐘,8小時也只能讓240人完成投票,顯示中選會判斷錯誤,行政命令不符合比例原則,
違反選舉平等原則,這次選舉失敗要歸咎於中選會本位主義的態度問題。
中選會代表答辯指出,讓下午4點前到達投開票所的選民能夠投完票,是在保障選舉人的
投票權,法律離不開人性,延長時間符合常情;截止時間4時的設定,是中選委員的決議
,2009年三合一大選曾將投票時間延後到5點,但事後證實並未明顯提升投票率,才又改
回4點。
至於公投與選舉合併舉辦,則是選委會的裁量權,沒有明顯違法問題,丁若覺得不當,應
在10月底中選會公告公投的投開票所時提出,而不是選後才提,且提告時應提出具體、明
確的違法事由。
台北市選委會委任律師盧柏岑指出,丁主張的4時後不能再投票、應封存選票等全市都投
完票再一起開票、排隊時不能使用手機,這3點都與法律規定不一致,若未來成為正式規
定,選委會也會依法遵守;至於24小時投票時間、公投和選舉分開辦理,更是沒有法律依
據,只能稱為丁的政治主張;禁止選民携帶手機進入投開票所,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投票
秘密,防止刺探投票,法律並未規定禁止在投開票所外排隊的選民使用手機。
台北地院日前經50組法官以7個工作天完成驗票,結果丁守中減少470票,總票數為57萬70
96票,輸給柯文哲的58萬663票,兩人相差3567票。
4.附註、心得、想法︰
丁的律師是不是內鬼啊
作者: wangsanmin (...)   2018-12-24 23:07:00
每年都這樣 這理由爛死了
作者: asdzxc1662 (樂活吧)   2018-12-24 23:07:00
到今天剛好一個月還走不出來 亂可憐的
作者: CREA (黒髪ロング最高!)   2018-12-24 23:07:00
kmt快把這北七帶回去好嗎
作者: kougousei (kougousei)   2018-12-24 23:07:00
連新聞版面都上不了了 真的夠了= =
作者: BlueBird5566 (生日56)   2018-12-24 23:07:00
這什麼爛律師
作者: WeiKitten (noname)   2018-12-24 23:08:00
這嗑了什麼?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18-12-24 23:08:00
這....三小理由,太廢了吧,
作者: hmt17 (Popo:(b゚▽゚)b)   2018-12-24 23:08:00
AI生化人當選務人員喔 87分部能在高
作者: hmt17 (Popo:(b゚▽゚)b)   2018-12-24 23:09:00
厲害了 這是2050年的選舉嗎? AI機器人生化人的年代?
作者: lcw33242976 (幹嘛搶我暱稱)   2018-12-24 23:11:00
果然丁陣營都是丁丁等級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8-12-24 23:11:00
24小時投票是三小啊XD
作者: batt0909 (小魚)   2018-12-24 23:12:00
選務人員第一個崩潰
作者: chong17 (ken)   2018-12-24 23:12:00
24小時???選務人員不是人就對了!幹你娘投票前 還有前置作業,工作時間更長,這樣搞24小時,誰想當選務人員?
作者: PeterHenson (尋找布宜諾斯艾利斯)   2018-12-24 23:15:00
不是r 所以???
作者: chong17 (ken)   2018-12-24 23:15:00
有恐龍法官 也有恐龍律師 真他媽的丟臉這律師?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8-12-24 23:16:00
兩階段於法無據阿
作者: elick007 (專屬天使)   2018-12-24 23:38:00
24小時投票 選務人員過勞誰要負責選務人員就不是人
作者: whiteflora6 (whiteflora6)   2018-12-24 23:45:00
怎不說可以投一星期?
作者: kai0629 (銀色奇蹟)   2018-12-24 23:45:00
廢物垃圾,重選你只會輸更慘
作者: amare1015   2018-12-24 23:49: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astor1982   2018-12-25 02:30:00
丁丁找李念祖欸……該不會有開憲法訴訟的打算吧???……丁丁的律師費預算拉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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