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為個人認為
我是說灰色 而不是黑色
灰色的意思就是法律跟醫療難以界定的範圍
本來器官捐贈就是一種很搶時效的事情
事情不可能拖的
所以這中間該怎樣做的SOP根本沒有
所以爭議點在於 無心跳器捐何時開始做
法律派的人認為 法律沒有規定都不可以做 就算是救人也是如此
醫療派的人認為 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做的 在救人的神聖框架下 都要努力做
因為要爭取對病患最大的福祉
同理了 一個器官摘除的快慢 其實決定術後的情況很大成分
所以這中間才會出現兩難
不過我必須說 摘除器官的事情 應該不會是柯醫師做的
器官移植也不是柯醫師做的 只有ECMO才有可能是柯醫師做的
這裡面是一整個team的作業 你很難說只靠誰來決定
那問題去找柯文哲 XD
也就是這篇報導最偏頗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