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請問一下熟公務員法的板友,長期投稿算是兼職嗎?
我這邊更正一下錯誤
上一篇我說他是違法兼職有問題
應該說管教授是有兼職(常態性寫稿收稿費)
但是是不是「違法」兼職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不同種類從事公務的人員都有不同規範
應該還要看管教授是哪一種公務員
兼職的範圍有那些?
兼職的程序要怎樣走?
不是有兼職就一定違法
相反沒兼職一定沒違法
剛起床腦袋還是有點混亂XD
: : 另外我看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14條2項是規定稿費每千字2000元為限,
: : 但這是規定參加演講、講座等活動,
我偶爾也會跑去當講師
一場上限好像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