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陳菊市府有個全國偉大的創舉,所有市府接到的司法調查調卷都要簽到市長室再發,
美其名是市府想瞭解屬下有沒有不法,其實是:
(1)拖調卷速度。
(2)是不是自己心裡有數的事,看到調卷函就知道該開始應變了?
我不知道確實答案,但高雄市府這種鑽法律漏洞的事情(不是拒不提供喔),
我非常不爽,但以前高雄陳菊如日中天,誰批評她誰是國賊。
我相信韓市長會很快廢掉這陋規(你市長室要瞭解可以,你可以要求接到調卷函時
先如同其他縣市從速回應,但我贊同可同時要求另簽報市長室,幫市長室瞭解狀況
但不是拖延調卷速度,我甚至說,我不知道這是不是過去高雄市弊案很難辦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