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建議思宇當上立委以後一定要立的法律?

作者: Ifault (Not my fault)   2018-12-27 15:21:53
叫做 做好做滿法
以後要擔任公職 當官 一定要做好做滿
議員就是要為選民服務 怎麼可以去選立委
去爭取幫選民服務的機會呢
當局處首長要為台北市民 服務
怎麼可以請假去參選 區域立委
去服務區域的選民呢?
一定要立一條法律 管制這些行為
如果當初有這條 姚文智也不會出來亂
是不是很不錯?
作者: bob120400 (花滿樓)   2018-12-27 15:22:00
這倒是不錯會少很多人騎驢找馬 浪費國家資源
作者: NVIDIA (祝大家平安喜樂)   2018-12-27 15:25:00
支持
作者: Stigmata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8-12-27 15:31:00
對啊, 再訂個罰則, 褫奪公權XX年好了
作者: PatlaborGao (Patlabor)   2018-12-27 15:32:00
你這不是酸她對阿北的招手嗎XD
作者: Stigmata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8-12-27 15:34:00
就是酸啊, 哈哈哈, 沒那個政治能量還愛亂放話
作者: Vassili242   2018-12-27 15:49:00
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之權 這種管制人民選舉的法律根本違憲
作者: duduchiau (夜貓子)   2018-12-27 16:41:00
希望能推酒駕重罰 超速重罰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8-12-27 18:38:00
未做滿一年就離職應該收回選舉補助款
作者: amy0351 (大哥)   2018-12-27 19:18:00
問題是她選不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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