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鼎泰豐把10%小費全給員工 立委提案

作者: xuane (xuan)   2018-12-28 12:19:52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ETtoday
: 鼎泰豐把10%小費全給員工 立委提案服務費、清潔費列入工資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27/1341947.htm
: 台灣許多餐廳固定會收取1成服務費,不過外界質疑這筆錢為何最後落到老闆口袋,而

: 是服務生。立委陳宜民等20多位立委今(27)日提案將服務費、清潔費列入工資,因此

: 修正《勞基法》第2條,勞動部對此表示,若明定消費者給付的小費為工資,得列計於

: 本工資當中,對勞工的權益未必有利,建議仍應審慎評估,因此決議提院會討論,須交

: 黨團協商。
: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蔣乃辛等20人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部分

: 家對消費者收取服務費現象浮濫,淪為商品售價的一環,成為店家額外收入與變相加價

: 手段,與現場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精神毫不相關,因此未規範現行市場商品售價加計

: 務費為總額的經營方式,並促進服務業的勞動權益,新增服務費及清潔費為工資的一部

: 。
: 立委陳宜民表示,勞動部應要保障勞工的權益,台灣餐廳相關從業人員逾80萬人,這群

: 其實長期被剝削,主要是因為雇主收了服務費、清潔費,讓消費者認為這筆收費會回到

: 務員身上,果不其然,台灣只有鼎泰豐有做到這點,將收取的服務費全部給員工,既然

: 動部訂定法律來保障勞工,如今被剝削也不願站出來,還在那邊說「修了法會更低薪」

: 完全不曉得邏輯在哪裡。
: 針對立委這起提案,勞動部指出,按照勞基法規定,不論雇主給付的名目為何,凡屬勞

: 提供勞務而獲得的報酬,均屬工資。目前法條是以「概括性定義」方式規範,如採正面

: 列或列舉方式,將特定給付項目明列於條文當中,雇主恐為規避法定義務,任意變更工

: 給付內容或名目,進而影響勞工權益。
: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台灣工資是由雇主給付,其數額由勞雇雙方約定,量工作時間的多

: 以及勞務的繁重程度,而給付相對應的報酬,但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因此,消費者自

: 直接給與勞工的小費,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非屬工資,雇主仍應另行給付勞工工資。
: 勞動部解釋,若明定消費者給付的小費為工資,得列計於基本工資當中,之後雇主給付

: 資的時候,將可以優先排除小費金額後,再給付差額補足到基本工資即可,對勞工的權

: 未必有利,建議仍應審慎評估。
:
作者: nuc1earsub   2018-12-28 12:25:00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作者: CotyHsu (范特西)   2018-12-28 12:26:00
一個去消費還要幫雇主養員工的概念
作者: preisner (ppp)   2018-12-28 12:36:00
漲10%免服務費不就好了 XD
作者: asderavo (asderavo)   2018-12-28 12:52:00
這個改了下面也只是換一個名目,不如好好勞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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