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77711
2.新聞來源︰
三立新聞網
3.新聞內容︰
愛滋感染者互捐器官最快1月開放 台灣成東亞第一
截至昨(28)日,開放愛滋感染者互捐器官的3項修法已完成2項,離開放僅一步之遙,預
計1月中旬,台灣將成為東亞第一個允許愛滋感染者互捐器官的國家,目前有5名感染者等
待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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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愛滋感染者互捐器官的3項修法已完成2項,預計1月中旬即可完成。(圖/翻攝自
YouTube)
實際上,台灣早在2016年3月就開放病情控制良好的愛滋感染者,可以登錄為器官待移植
者,接受一般人捐贈的器官,但國內器捐風氣尚未普及,能等到器官的愛滋感染者少之又
少。
因此疾管署進一步修法鬆綁「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開放
愛滋感染者互捐器官,今年5月間通過立法院三讀,但仍有待「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
辦法」及「捐贈者基準及待移植者之絕對與相對禁忌症、適應症與各器官疾病嚴重度分級
表」修正後,才可上路。
衛福部昨日公告修正「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開放愛滋感染者捐贈心臟、肺臟
、肝臟、腎臟、胰臟及小腸,正式將愛滋感染者納入器捐之列,距離開放僅一步之遙。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受訪時表示,未來不論是要捐贈或受贈器官的愛滋感染者,都需符合
4項條件,包括必須是通報的愛滋感染者,免疫淋巴球CD4數值大於200至少6個月,穩定接
受雞尾酒療法且6個月內測量不到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HIV)病毒,沒有未受控制、潛
在致命的伺機性感染或腫瘤。
莊人祥解釋,如果有民眾願意器捐,卻到最後關頭才被驗出是愛滋感染者,醫護人員無法
確認感染者就醫及感染的狀況,也無法確保器官受贈者的成功率,將不會進行器捐程序。
每次提起愛滋感染者器捐議題,外界總擔心醫護人員在移植時不慎遭感染。莊人祥指出,
由於捐贈者、受贈者都須遵照醫囑接受治療,且6個月內驗不到病毒,加上醫護人員本身
就有預防感染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也可接受預防性投藥,感染機率相當低,台灣也
沒有出現過因職業而感染愛滋的病例。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受訪時表示,根據統計,國內開放愛滋感染者接受器
捐以來,已有2人完成器官移植,一人移植心臟、一人移植肝臟。
李伯璋說,目前仍有5名愛滋感染者等待器官移植,其中2人需移植肝臟、2人肺臟、1人眼
角膜,但均未達6個月內測量不到HIV病毒的標準。
李伯璋指出,據了解「捐贈者基準及待移植者之絕對與相對禁忌症、適應症與各器官疾病
嚴重度分級表」,已完成預告程序,預計1月上旬就能公告實施。
他也呼籲,捐贈器官的愛滋感染者病情既已控制得當,又長達6個月驗不到病毒,若是性
命垂危、等待心臟移植救命的患者,願意接受愛滋感染者的心臟,也應考慮進一步放寬,
有助挽救更多寶貴性命。
4.附註、心得、想法︰
不自愛的愛滋感染者也是人
民進黨不愧是人權捍衛者
2020年總統立委大選
請支持人權支持民進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