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pojay (ipojay)
2019-01-03 09:19:52※ 引述《LIONDOGs (栗悟飯とカメハメ波)》之銘言:
: 中華民國憲法
: 第四條
: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
: 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 https://i.imgur.com/Ylf9QER.jpg
: 法定疆域
: https://i.imgur.com/kb2ph6m.jpg
: 就只有一個中國,
: 現在拿的身分證叫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 拿的護照叫中華民國護照,
: 吸獨仔只敢在護照上貼貼台灣國貼紙,
: 卻從來沒聽過他們跳出來說要修憲,
: 現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剛好是民進黨,
: 要修憲不是輕而易舉嗎?
憲法制定時台灣是日本領土
所以固有領土有含台灣嗎?
民國元年(1912年)3月8日通過,3月1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第三條:「中華
民國領土為二十二行省、內外蒙古、西藏、青海。」
(這22省不含台灣)
民國3年(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約法》第三條:「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
國所有之疆域。」
(前帝國把台灣割出去了,所以有台灣嗎?)
民國12年(1923年)10月10日《曹錕憲法》第三條:「中華民國國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國
土及其區劃以法律不得變更之。」
(寫得不清不楚)
民國20年(1931年)5月12日制定,6月1日公布的《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第一條:「
中華民國領土為各省及蒙古西藏。」,民國25年(1936年)5月2日立法院通過,但尚未經
國民代表審議的五五憲草第四條第一款列舉表示:「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
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
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
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
(也沒台灣)
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制定,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施行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
變更之。」
(又是不清不楚的固有之疆域,到底有沒有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