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假設真的有經濟紅利好了
蔡英文把這500億紅利分給300萬低薪(月薪三萬以下)、中低收入戶,美其名是分享經濟
紅利,實質上呢?
低薪族跟中低收入戶,他們真的是經濟紅利的最大貢獻族群嗎?低薪族跟中低收入戶有些
甚至在稅務上已經比其他非低薪族跟非中低收入戶享有優惠或補助,但他們真的是經濟紅
利的最大貢獻族群嗎?
“通常”中低收入戶或者低薪族,拿到錢一定會存起來,有辦法利用這500億,再循環再
刺激經濟嗎?
如果蔡英文的目的是刺激消費,那何不模仿馬英九發放消費券?
如果蔡英文是為了分享紅利,那只發給低薪族或中低收入戶,而不是全國人民一起發放,
有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嗎?創造經濟紅利的應該不只低薪族跟中低收入戶吧?
如果蔡英文是為了“救濟貧窮”,那寧願大灑500億的做法,會真正“改善貧窮”嗎?只
是給他魚吃而已並沒有教他釣魚啊。
如果蔡英文上述都不是,那我真的覺得只是政策買票一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