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點名管案三戰犯 怒吼:管中閔任校長我們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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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2019-01-05 11:48:32
台大校友、律師林憲同與前台大農學院院長沈添富、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於今(5)日稍早
在台大傅鐘前召開記者會。林憲同表示,前教育部長葉俊榮未解釋為何擅自更改行政決議、
發聘管中閔,已於去年12月25日控告葉俊榮瀆職與圖利犯罪,更點名管案關鍵三戰犯。
台大校長遴選案於107年12月底塵埃落定,新科校長管中閔將於今年元月八號上任,台大校
友於今(5)日稍早聚集於台大傅鐘前召開記者會,台大校友、律師林憲同表示,教育部是
授權台大遴選校長,實際上仍保有委任行政監督權,但「落跑部長」葉俊榮於去年八月先發
文表示不承認遴選結果,已做成決定,未料葉俊榮又在未知會行政院、台大師生的狀況下發
聘管中閔。
林憲同痛批,葉俊榮是在未改變行政決定前就以部長身分發聘管中閔,「勉予聘任,是葉俊
榮自己在勉。」但沒有解釋為何變更決議,前後矛盾已經構成瀆職與圖利犯罪,已於去年25
日控告葉俊榮。
林憲同指出,葉俊榮如脫韁野馬背後主使者就是台大遴委會召集人、前校長陳維昭,更表示
陳維昭曾出面找立委王金平喬事,再由王金平陪同拜訪蔡英文總統,說服的理由是元月中旬
內閣將總辭,蔡英文想請蘇貞昌回鍋接任內閣,要在之前處理完台大校長遴選案。林憲同再
次痛批葉俊榮只會搖尾巴、被使喚咬人,葉俊榮是主要戰犯,陳維昭則名列第二。
第三位被點名的則是新科校長管中閔。先前管中閔辭去公職說是「不幹了」,林憲同談到,
如今管中閔接任台大校長「我們也是很幹!」怒批管中閔手腳不乾淨,沒資格接台大校長印
信。
林憲同再次提到,若幕後財團也是遴選委員,是用髒手推選校長、介入公立大學,牴觸憲法
162條國家對教育文化機構應予以監督,雖然大學自治是規定在憲法第十一條,但162條為第
十一條特別規定,教育部應行使行政監督權,故不予核准完全不違背憲法。呼籲台大學生提
再提訴訟、就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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