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於指控的領 24 萬, 實際只領 15 萬 , 這一點都不是問題
真的只有領過 22K 的會以為, 駐外人員去美國,
住宿舍還是 10K 台幣小套房就算了
拜託!
駐外人員, 就是代表國家門面, 你是要他去住YMCA? 還是什麼魯蛇公寓?
基本的食、衣、住、行都要顧到的! 這對駐外人員都是額外開支!
但是你說他駐外, 在台灣就不用開支了?
他原本在台灣的房子還是得租, 車貸還是得繳, 保險還是得付,
畢竟人家又不是移民了, 對吧? 還是得回來的,
而且這種以政務官的方式任用, 搞不好一年就回來了
所以24萬扣掉這些開支, 自稱實際剩個15萬很合理的,
因為那些是為了人在國外、替國家當門面花的錢呀,
美國物價多貴呀...
拿15萬來打, 真的是亂打一通,
會上當的只有沒見過世面的魯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