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說還有幾個人記得這件事﹝笑﹞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mgkz-bLRrw
討論一下這個狀況:
"
他說我是一個租賃車公司的司機,我是桃園人,
我經常到處來來去去,
某黨上位以後,經濟不要提了,空氣整個南部變得非常差,
希望這次選舉後的執政者能改變。
無論你支持誰喔!
不管你支持誰,沒有綁定,沒有對價,
我不要求你投給誰,
反正我出十台租賃車,然後再加上一台遊覽車,
你自己只要願意,我在台北車站西三門發車,
沿路經台中朝馬,台南永康,高雄中正技擊館,
因為我體諒年輕人窮,40歲以下,戶籍地在南部的,
我就讓你免費去。
"
請問這樣到底有沒有違反選舉罷免法?
請問這樣檢察官到底是用哪個法條,
讓中正一分局的人去該司機家裡,
去對該司機 "道德勸說" ?
現在選完了,是否該請立法院,或是司法院,
對這種狀況,做出說明,究竟是合法還是違法?
還是以後某黨執政共乘投票沒關係,
但某某黨執政的話檢察官警察可以去道德勸說?
畢竟這種事以後還是可能發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