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氣爆案近期懶人包

作者: rote (ROTE)   2019-01-24 20:46:27
※ 引述《ryan21100879 (Morse)》之銘言:
: 本魯家剛好就是這次氣爆案的律師事務所
: 我想我來解釋一下應該不為過吧
: 雖然之前在高雄版解釋過一次了
: 但實在看不下去
: 身為高雄人就來這邊簡單講一下
: 以下針對幾點問題回應
: 1.為什麼不找義務律師幫打國賠?
: 這個問題在氣爆發生時 的確是有一些律師出來說要義務擔任 但問題是人數不足 而且分
: 屬不同事務所 很難互相合作 本案與八仙案完全不同等級 難度與人數都是史上第一次
: 這個案子當事人有3000多人 每個人的案子都不一樣 要進行訴訟一定要許多律師、法務等
: 人處理 之前的台灣發生過集體訴訟還沒有這麼多人過 更何況本案為集體代位訴訟 之前
: 還沒發生過 走義務律師根本不可行
: 為什麼政府不出來大喊召集義務律師? 這道理很簡單 沒有人願意做功德啦 一個3000多
: 人的案子 要打4年 要出動一堆律師 法務 就算你願意免費 但你底下的員工願意嗎? 律
: 師也要吃飯 專業服務本來就要付出一定的代價
: 平時喊台灣低薪不尊重專業 這時候卻要求免費? 更何況前面說了 義務律師無法整合是
: 要怎麼打官司
: 還有人說為什麼不找法扶 事實是法扶有資格審核 並非災民都符合資格 法扶法在2015年
: 才修法允許重大公益事件不用審理資格 這也是為什麼八仙案有法扶律師團的原因
高雄氣爆不也是"重大公益事件"嗎?! 難道不是?!
: 而且法扶也不是都免費 律師ㄧ案以2萬計算
這裡的說法可能要更精確些什麼叫"也不是都免費"?!
: 然後最大的問題也是一樣 律師都來自不同的事務所 根本無法整合
: 2.律師費到底多少 合不合理?
: 某議長與某羅一直說律師費1億3000萬元
這個金額 http://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11&news_id=47
【核/修定日期】104.2.3 第1屆第4次管理會議修正
【核定金額】1億3,084萬元整
是高雄是市法制局編的
沒有造假喔
: 事實是一審3000多萬元 兩審共6000多萬元
: 這1億3000萬元的預算剩下的是交給法院的裁判費(這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是給律師的
: 錢)還有鑑定費用(這些是市政府另外招標給想關技師公會處理)
: 兩個審級皆有對外招標 一審由本魯家事務所與其合署相關事務所共同得標 二審前陣子剛
: 結標 但本魯家這次就沒有去投標了 為什麼不投呢? 很簡單 因為不划算 現在還被一堆
: 人罵
: 再來討論3000多萬很貴嗎?要知道今天如果是災民各自去請律師 行情價一個審級就是5~
: 7萬元 打個兩審好了 10幾萬跑不掉 雖然高雄市府也有補助各自去打官司的 但是只有一
: 人一審補助3萬 根本不夠付
: 這個案子一個人就是以1萬計算 很明顯低於行情價 本案為3000多個不同的案子 光是資料
: 填寫整理就花了一堆時間與人力 絕對不是什麼輕輕鬆鬆就搞定 本魯放暑假回家 還去幫
: 忙填資料 每一個人的請求都不一樣 而且災民沒有一定的法律知識背景 基本上想請求就
: 請求什麼 但問題是上法院不可能這樣主張 所有必須花時間整理與討論 光是這樣就已經
: 超過1萬元的價值了
: 知道對方李長榮的律師團收費如何嗎 聽說離他們賠災民的金額沒很遠啦
: 至於J大說的不應該以人頭計算 對 沒錯 因為以人頭的算的話 這個案子至少要1億5000萬
: 元才符合行情 所以最後只有3000多萬元 不就是按件計酬了嗎 外面說的一人一萬是為了
: 方便認定委任費用而已
: 所以律師到底有沒有賺翻呢?
: 這邊我來分析一下
: 總金額3000多萬 要先課稅 然後分給有經手的律師與法務們(包含協助填資料的人員也是
: )最後這個案子花了4年 實際算完一年沒多少錢
: 去接別的案子比這個好賺多了
: 3.是不是故意圖利用民進黨自己人的律師?
: 這點就是針對前天吳子嘉一直出來罵的 不過他可能什麼資料都沒看啦 反正看到1億多就
: 先罵律師賺很大 前面已經說了 這委任費根本超佛 實在不知道有什麼好圖利的
: 就算要圖利好了 本案有經過對外招標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這張圖
: https://i.imgur.com/bTo1bbe.jpg
: 有5團律師來投標 大家看有畫色的那兩間
: 一間叫萬國(顧主委之前的律師事務所)、一間叫許銘春(他是高雄市前法制局長)請問
: 要圖利圖利給我們幹嘛 我們家跟民進黨ㄧ點關係都沒有
: 4.為何沒向高雄市府求償 為何時效會過?
: 為何沒有向高雄市府提告 是因為代位求償造成高雄市府是形式當事人 不能自己告自己
: 律師團當然無法 高雄市府 不然一定被駁回 這就是代位求償被大家罵的問題 但為何要
: 這樣搞 大家可以去問市府 特別是法制局 這是他們的政策 不被懷疑卸責才奇怪 事務所
: 就只是對外招標得標的所 事前採取代位求償根本不是律師的意見 是決定這樣後才對外招
: 標
: 國賠時效部分 這當初就一直有跟市府提醒了
: 但國賠是另外一個案子 我們受委任的是代位求償 不是國賠 所以也沒辦法自作主張去提
: 告
: 至於市府為何沒處理 這就要問市府囉
所以要問陳菊前市長 為何沒處理 陳菊不給問嗎?!
作者: wurenben (晴天)   2019-01-24 20:48:00
感謝備份,居然有人說律師是高市府雇的?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9-01-24 20:55:00
他居然刪掉文章了明明就有議員說那時就好幾個人表明想義務幫忙了
作者: rote (ROTE)   2019-01-24 20:57:00
為什麼要刪文?!連高雄版的也刪了?!有被抓包什麼嗎?!
作者: energy100203 (小白)   2019-01-24 20:58:00
為什麼刪文章阿@@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9-01-24 20:59:00
現在責任都指向市府了 他們越講漏洞越多
作者: bouly   2019-01-24 20:59:00
是不是不小心說了什麼不該說的?
作者: SauHan (LoveKimTaeYeon <3)   2019-01-24 21:01:00
沒事就出來推個文喔 真恐怖
作者: polarisadela (......)   2019-01-24 21:01:00
看完覺得律師這邊問題不大,主要還是在市府
作者: tenkaakido (RyoSaeba)   2019-01-24 21:02:00
推備份大概老闆其實跟民進洞有關係。看看周玉蔻都可以標到高雄的標案了!還是台語音樂活動!找到不會講台語的周玉蔻,屌爆了!高雄市陳菊政府的標案不是一班人標的到的
作者: ben88811 (123)   2019-01-24 21:12:00
被要求封口了吧 第四點就漏餡了
作者: chow365 (修)   2019-01-24 21:13:00
@@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9-01-24 21:19:00
大家去看直播線上昨天那一集孫建萍講的話,講話邏輯很清楚立場也很中立。我還查到他2014年的新聞,就是陳菊一開始就定調不讓災民打國賠,他去陳情好幾次,法制局都還是很強硬,堅持要雄檢認定是否有過失才願意展開國賠協商,而不願意依法收件後於30天內展開協商,結果他去陳菊官邸夜宿抗議。這個法制局就如上一篇刪掉的律師事務所所言,一開始就定調自己不是加害者、不需負責任。很顯然就是研究過用代位求償才能免除自己在法律上被追究責任,才會廣為宣傳要大家用代位求償,甚至搞得原本想打國賠的民眾有被恐嚇的感受。
作者: pandp (pppp)   2019-01-24 21:22:00
我覺得也不能算恐嚇就像小交通事故,警察也是會力勸和解,因為搞訴訟真的累又拿不回預期金額可能用詞的不精準,會讓人有所謂恐嚇之感
作者: bouly   2019-01-24 21:27:00
那個會長講市府會賠根本空話,還說要靠kmt來追,他馬的夠廢一幫擦脂抹粉之輩
作者: monkeydpp (test)   2019-01-24 21:46:00
推bot講的...印象中氣爆時高市府就是這樣操作的...
作者: sobiNOva (星星徹夜未眠)   2019-01-24 23:11:00
人家都說法扶2015年才修法通過妳扯2014年的氣爆..笑死
作者: bottger (我愛任時完)   2019-01-24 23:52:00
法扶2014至少主動提供免費法律諮詢!2015修法是不需資格審核 不代表2014所有災民都不能用而且2014社服協會就主動想幫忙了!不須法扶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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