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今天是一個KMT立法委員候選人有下列屬性:
1.政二代
2.美國國籍
3.家族企業在中國從事金融業
4.在選舉期間發送物資的站點插滿了自己的旗幟跟看板
那麼DPP會不會把以上這四點拿出來狂追猛打~?
然後現在只要把當事人的黨籍換成DPP就是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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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啦,你要酸陳思宇的打法不符合柯文哲一直提倡的白色價值、進步力量也沒有錯
這點不只柯黑在酸,就連柯粉自己都看不下去也在拼命罵,但今天陳建銘父女兩人充其量
也只是回到傳統DPP基本盤打法,如果這樣就叫抹黑不就證明民進黨都是靠抹黑在選舉??
然後甚至還有人拿這點在洗白器官案,陳思宇講得那個不是事實~?頂多她沒資格酸人政二
代,器官案哪個又是事實了~?一連串有計畫的把KMT用過的東西再撿回來用這個下限根本
深不見底,這種DPP式的雙重標準令人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