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報導歸納幾個重點
1.權利金為門票實際收入的1%
而非門票預估收入的1%
預估門票收入的重點只在,他分兩期付款,
第一期要依照預估先付1%款項的1/2
最終收取的權利金的總數,還是要依照實際入園人次而定
2.但是合約內容有會針對門票的預期收入做評估
是因為預估的門票收入牽涉到,兩期付款當中,
第一期到底要付多少錢?
胡市府時期所預估的門票收入是稅後淨收入18億
https://imgur.com/jjB6Bj6
https://imgur.com/IXrPdYN
2018.10.15 自由時報
http://0rz.tw/gbQ40
3.但現在AIPH所認知的預估收入是25億
胡當初表態18億,
林佳龍執政四年後突然AIPH來信說現在合約內容變25億,
多了7億的預估這怎麼來的?令人好奇,可受公評。
4.依報導,合約付款日期分為兩階段,但權利金沒有變動都是1%
第一階段
花博2018.11.03開幕一個月內
也就是最晚於2018.12.03前應付第一次款
第二階段
2019.04.24結束時應付第二次款
>>2018.12.25盧市府上任
而依合約2018.12.03應付款的日期,是誰執政呢?
依報導,當時的執政團隊也就是龍團隊以「政權轉移」為由
要求延後一個月付款
奇怪的是,既然權利金一直都是門票收入1%沒有變動,
有什麼延後付款的理由?
不管預估門票收入25億到底是誰決定的
那只要龍市府承認25億
那第一期就要依照預估的門票收入25億*0.01*1/2付款
除非25億不是龍團隊當初自己去跟AIPH談好的契約
那付清這25億*0.01*0.5的困難究竟在於?
所以2018.12.03不付清還是令人不能理解。
另外根據報導,權利金是1%,而實際門票收入是X
所以應付的權利金就是0.01X
最開始表態的是胡市府,估X=18億
https://imgur.com/jjB6Bj6
那龍市府執政後,到現在AIPH說依合約要以X=25億付錢
那現在盧市府覺得X=25這是一個過於誇張的數字
不想要依照X=25付錢
但不管怎麼評估,不管分幾個階段
最後還是要依照實際門票收入來給錢啊,
所以這事情其實一點都不複雜
只是第一階段要先給多少的問題而已
5.所以這則報導的事情一點都不複雜
重點是引出台中市民免費的政策爭議
要解決台中市民免費問題很簡單,就算人頭啊
AIPH怕的是什麼?怕的是不收門票的部分也收不到1%權利金
所以。依市民免費政策後,台中市民的入園人頭照給AIPH權利金,
人家AIPH拿得到錢自然就不會有爭議
是說~如果讓台中市民免費,最急的恐怕不是AIPH吧?
反正多少人頭入場,權利金1%照給啊,合理。
反而,能從售票中抽走最多的一方,
合理推論才會是因為台中市民免費政策而最急的那一方吧?
那麼~能從售票抽走最多的一方是誰呢?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31/1364435/
至於票價金額,花博早鳥票市庫收120元、三立公司收30元,廠商收益有二成,正式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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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不符比例的高額利益,將造成市庫嚴重短少收入。
除了市府、AIPH外,關於門票所找到報導當中,
只有這一家有抽成,
然後藉著AIPH這件事就有人出來痛幹盧市府讓台中市民免費
....我台中市民平常繳一堆地方稅給市府,
現在市府花錢主辦,招待市民我入場免費看花博,我覺得很爽啊。
所以到底都是那些人在罵台中市民免費看花博的政策,
這不是呼之欲出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