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titheApple (蘋果? 那是什麼好吃嗎)》之銘言:
: 韓國瑜不滿陸委會規定 吳蕚洋打臉:國民黨時期訂的法律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01065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高雄市長韓國瑜2月底將出訪中國南方多個城市,陸委會提醒
他
: ,依規定不得與中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對此,韓國瑜不滿地說,不要「這邊發
出
: 一點聲音,陸委會就大驚小怪」,更酸陸委會「不要急著表態對總統府的效忠」。不過
,
: 其實這些規定是國民黨還在立院占多數時期就定下的法律。
: 參選台北市長時推廣蜂蜜檸檬爆紅、目前擔任「花蓮觀光文化推廣大使」的吳蕚洋今天
(
: 16日)在臉書PO文說,陸委會提醒韓國瑜赴中國不得簽署任何協議,讓一般民眾認為是
「
: 多管閒事」,但這些規定並非民進黨所立,而且最後修改時間是在馬政府時代。
: 吳蕚洋表示,陸委會是「提醒」,並非「警告」,從韓國瑜對陸委會提醒所做出的回應
來
: 看,可能是因為他並不清楚這些法條的細節;吳蕚洋解釋,其實這些是國民黨還在立院
占
: 多數時期就立下的法律,馬總統任內8年號稱對中國最為友善,但從法條內容來看,其
實
: 不然。簡單解釋來說就是「你要跟中國往來嗎?先跟我報告,我說了才算。」
: 吳蕚洋建議韓國瑜先與中國對口單位談妥細節,回來報准後或協議前報備先取得授權,
再
: 簽正式合約;同時,他請政論節目裡罵人的人可以緩緩,「以前曾任立委的人先懺悔過
去
: 的不用心,怎麼會立出這樣的一個惡法」。吳蕚洋也藉機呼籲,「希望國內人民了解選
舉
: 真的要選對人,立委更是重要,不能再單看勤跑基層或知名度來決定你的選票了。」
: 不曉得韓市長是不是太久沒接觸這方面的法律還如何
: 原來是馬總統時代所訂下的規定
: 那跑去怪DPP
: 是不是感覺怪怪的 怪怪的呢
崩潰喔!吳二羊
中央想檔我們韓總
你這綠支 秀什麼下限
1124崩潰到現在R
舔好你的肥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