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macor1 (賣冰淇淋的車子)
2019-02-19 10:48:24政院修法兩岸簽政治協議要公投 陳明通坦言:是因為吳敦義
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列優先法案,明定兩岸進行協議內容皆必須經過公投,陸委會
主委陳明通今受訪時表示,該案是因為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提出,若當選總統將與中國簽和
平協議,但現有法規中監督機制很weak(弱),因此訂定比較強硬的監督機制,最主要的
概念,是有關兩岸的政治議題看法,應該有社會高度共識,否則會帶來更大的的爭議和紛
擾。
行政院昨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敲定本會期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列為優先
法案,明定兩岸進行協議前,內容皆必須經過公投,得到台灣人民支持方可進行協商簽署
。
陳明通今天出席立法院會備詢前接受媒體訪問,言明此次修法是因吳敦義提出,若當選總
統會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對岸洽談和平協議,他說,過去雖有政治議題談判,但
監督機制很weak(弱),總統蔡英文在元旦提及的4個必須與3個防護網, 第3個防護網也
就是在談監督機制。
陳明通強調,兩岸政治性議題需要社會高度共識,不能像過去前立委張慶忠的半分鐘通過
,這樣會引起很大的社會爭議,因此如果要談政治議題,需由行政院提出談判計畫,立法
院3分之2同意才可以去談,且在談判之前,行政院可為了了解民意動向舉辦「諮詢性公投
」,其不受《公民投票法》限制,談判過後,因立法院有審議權,所以由4分之3立法委員
出席、獲得4分之3同意後,再進行全國性的公民投票,達到全國選舉人數半數以上同意,
才能夠通過。
陳明通說,兩岸的政治議題看法,如果沒有社會高度共識,會帶來社會更大的爭議紛擾,
因此需要比較高的門檻。他並補充,吳敦義拋出這個議題後,陸委會檢視《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認為門檻太低,甚至有可能只是備查,所以決定推動修法,並列為優先法案,「
政治議題是整體人民的權利義務,政府當然有權利去送給立法院,做比較嚴格的監督。」
他說,修法並非為了阻擋什麼的問題,重點是尋求社會的高度共識。
至於民眾領取中國居住證後,將禁止參選公職,陳明通回應,這只是對公職限縮,對一般
在中國討生活、領居住證的民眾是寬容看待,但若跑回來當立委,這樣說不過去,「你的
選民不在那裡,你的選民在台灣,這是很合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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