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KMT拋出一個和平協議的想法
這做法偏向把兩岸的關係國內化
減少各國插手的機會
不過如果根據中國喜歡的邏輯,國際是講求實力的
所以中國才會宣稱中英的聲明是歷史文件
但目前和台灣有關聯的法案以及條約如下
中國有反分裂法
美國有台灣關係法
美澳紐有《太平洋安全保障條約》(the ANZUS Treaty)
美日有安保條約(Treaty of Mutual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Japan)
因此好奇如此到底和平協議跟這些法案的位階到底怎麼算
中國在南海不守國際法情況要求美國要遵守國際法
最後到底會如何
有人能說明一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