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版同婚專法曝光!同性伴侶可結婚、繼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0:38:12
看了就一肚子火
公民投票第 10 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
公民投票第 12 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這兩案有說「你是否同意同志結婚?」
並沒有。
上一次的公投是詢問大家
同志結婚應該用哪個「法律條文」
馬的 怎麼一堆智障在那邊
「喔喔民進黨執意推同婚喔喔」
喔你個雞掰啦
這個議題在釋字748出來時早已明朗
問題根本在於「立法委員」該如何訂定
一部能讓社會大眾能夠接受且
亦保障同志的「基本權利」的法律
還有什麼「之前反專法 現在又贊成
啊不然勒?
公投結果已經出來了 當然尊重啊
還是這又是公投自助餐?
一邊罵綠吱黨不尊重公投
一邊罵同志接受公投結果?
幹深色腦到腦子有病了嗎?
我是建議深藍選舉腦多唸一點書
每天當低能兒為反而反不會增加你的薪水
你跟你老闆說 老闆還會笑你
作者: KIKK (小新要小心)   2019-02-21 00:45:00
支持同婚的一定投藍嗎...我認識不少投綠的老人家就反同啊
作者: erkunden (erkunden)   2019-02-21 00:45:00
高俊明牧師過世了,大石頭已除,可以放手幹了
作者: ILYY (毅力)   2019-02-21 00:59:00
快點過一過吧 別人結婚是關擋的人屁事
作者: kkenex (kenny)   2019-02-21 00:59:00
和以核養綠一樣呢,一直幫dpp圓,票也不會變多喔XDdpper真的是最有台灣價值與人權的先進者呢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2-21 01:07:00
[以其他形式]不就是排除婚姻嗎?公投的確反同[婚]有什麼問題?不管同志什麼形式,就是不能以結婚這個形式當成保障權利的方式。這不就是公投的內容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2-21 01:12:00
樓上你要這樣講的話那民進黨現在推的根本不是同婚啊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1:13:00
對啊 既然不是「婚」 那這個板部分人是在罵什麼?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2-21 01:13:00
所以也沒有"民進黨執意推同婚"的問題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1:14:00
符合700萬民意公投結果 這樣子還能罵是?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2-21 01:14:00
這種暗渡陳倉的方式,反同不可能同意的。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2-21 01:15:00
那你就直接說是奇摩子問題就好了而且照你的說法,公投結果是反同婚,反不反同未必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2-21 01:16:00
請問一下,草案內容有保障同志關於結婚的各種權利義務嗎?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2-21 01:17:00
七百萬人有多少覺得連法律實質權益都不該給...很難說吧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1:17:00
到底要同意什麼 ? 人權要同意 ?700萬民意不就是要立專法????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2-21 01:18:00
所以兩邊都在打迷糊仗啊! 就各自找一堆路人挺自己而已。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1:18:00
反同覺得要撲殺同志 要撲殺嗎明明就兩個宗教團體自己沒有講好結果投出來 立法後又在那邊靠北
作者: Cocochia (我是閃電經濟學家)   2019-02-21 01:19:00
專法內容如果跟結婚實質上是一樣的,那跟民法有何不同。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1:19:00
既然要這樣玩 那就讓王金平的宗教法立法好了這就是我當初的疑問公投的辯論 反同方都在爭執「婚姻」的「排同性」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2-21 01:20:00
名字上不同啊~目前只看到護家盟認為連實質權益都不該給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1:21:00
那好啊 立個施行法 ;這樣就不用用到民法了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2-21 01:21:00
其他反方主要靠盃的點是名稱,正方吵的點也是名稱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2-21 01:23:00
這個法愛家公投方好像已經出來抗議了,說不准準用民法。
作者: dlmgn (髒話之王者)   2019-02-21 01:26:00
反同方的粉專好像停止運作一陣子了,我沒看到這類消息
作者: saiyuki1412 (Eating)   2019-02-21 01:36:00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1:40:00
700萬裡面除了基督徒 還有支持專法的人還好台灣基督教不是主流
作者: ccc055226 (啊哈)   2019-02-21 02:18:00
愚民的國家不該有公投,愚民不該有投票權
作者: syensyens (小韋)   2019-02-21 08:14:00
愛家護家那些盟專職是反同...其他作為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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