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婚專法15字名稱出爐 同性準用民法規定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9-02-21 07:23:08
1.新聞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12837/3655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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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3.新聞內容︰
同婚專法15字名稱出爐 同性準用民法規定結婚
2019-02-21 00:24聯合報 記者陳熙文、林河名、丘采薇/台北報導
行政院版同性婚姻專法出爐,由於挺同、反同團體拉鋸,行政院首創以中性釋憲文命名《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明訂同性伴侶將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結
婚,擁有合法財產繼承、醫療權,也能繼親收養子女,同時須遵守單一配偶的義務。
這是第一項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名的法律草案,避免繼續陷入挺同與反同爭議。
須遵守單一配偶「守貞」義務
根據草案內容,未來同性伴侶可以結婚、繼承及繼親收養,同性伴侶結婚後,權利及義務
將比照異性戀婚姻規定;為了減低外界疑問,行政院也同步製作說帖,透過各種管道發送
,對外釋疑。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法案重點包括讓同志配偶有合法財產繼承權、醫療權,
能共同扶養血緣子女,同時也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守貞」義務,現有「一夫一妻制」的
家庭價值,一樣受到法律保障。
政院今將通過草案送立院審議
Kolas解釋,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婚姻規範,「通姦與重婚罪一樣存在」,同性配偶也同樣
必須負擔守貞責任,包括「多P合法化、亂倫、雜交、人獸交、性解放」等法律不允許的
行為,並不會因為這部法律就合法化。
下一代幸福聯盟推動的愛家公投去年過關後,挺同團體希望修民法、不要立專法的希望落
空,行政院須依公投結果訂定「專法」,在三個月內,也就是二月底前提出政院版本的同
婚專法送立法院審議。今天是送審最後期限,行政院會今預計通過草案,送進立法院審議

蘇揆:歷史一刻盼獲雙方支持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晚邀集民進黨團立委討論,針對草案名稱要不要置入「婚姻」兩字,成
為爭議關鍵,挺同團體可以接受「同性婚姻法」,反同團體支持「同性共同生活法」,由
於名稱始終難以決定,為避免得罪其中一方,在立委建議下,行政院決定以中性的釋憲文
為名,避免再生事端。
蘇貞昌表示,社會為了名稱爭議多時,但大家都必須遵守效力等同憲法的大法官解釋,因
此法案名稱保持中性,以法案內容實質保障同性伴侶的婚姻平等。蘇貞昌並告訴現場立委
,這是歷史的一刻,希望可以獲得挺同跟反同者的共同支持。
4.附註、心得、想法︰
我本人對於這部法是樂觀其成的,畢竟有的人是真的想結婚。
不過有些只是想性交的人,是否真的會因為有了法而去結,我很懷疑。
之前某些同同上街,宣揚的看起來只是"性解放","多p多性的性交自由",
這些人是否真的想結婚,我是大打問號的。
套句行政院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所說的話:
"必須遵守單一配偶的「守貞」義務,
現有「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價值,一樣受到法律保障。
同性伴侶一樣要受婚姻規範,「通姦與重婚罪一樣存在」,
同性配偶也同樣必須負擔守貞責任,
包括「多P合法化、亂倫、雜交、人獸交、性解放」等
法律不允許的行為,並不會因為這部法律就合法化。"
終於有法律了,很好哇,這些光想性而不想有責任的同同嗎?
這下子高興了嗎? 呵呵。
作者: onlygoog (angle)   2019-02-21 07:29:00
垃圾蔡英文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沒看)   2019-02-21 07:41:00
通姦的要件被最高法院限縮在性器接合,所以罰不到同志通姦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9-02-21 07:46:00
捅屁眼算性器解合吧?
作者: sincsnow (sincsnow)   2019-02-21 07:51:00
對男同同來説,肛門就是性器
作者: z739 (極)   2019-02-21 07:58:00
請政院發言人先回答這個問題:酒駕犯放哪裡
作者: greg7575 (顧家)   2019-02-21 07:58:00
法官又要過勞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9-02-21 08:00:00
不會有多少同要結啦
作者: abbkg (珍惜時間)   2019-02-21 08:06:00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9-02-21 08:14:00
沒擔當到這種程度...同婚是你推的 現在連提都不敢提
作者: likeaprayer (Dreamlover)   2019-02-21 08:19:00
完全可以接受這名稱 成功迴避掉違背公投的可能性又保障了實質婚姻包括的絕大多數權利與義務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9-02-21 08:20:00
#1SRLl2il 公投是專法沒問題,但DPP掩耳盜鈴,不想讓刺激傳統支持者對啦,以為人民是健忘的,風頭過了就算了,然後叫網軍帶風向,這手法看多了
作者: laiobart (誠實是最好的謊言)   2019-02-21 08:25:00
性器結合...所以鬥劍嗎?
作者: justice79 (indyfan)   2019-02-21 08:25:00
連法律名稱都能選票凌駕專業之上,DPP嫌教訓不夠就對了
作者: downtoearth (東方耳號:)   2019-02-21 08:32:00
DPP根本完全KMT化了 如果甚麼都以選票為最高原則在黨外時代 DPP根本就不會誕生搞出這種名稱的DPP 跟 老KMT 一樣噁心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9-02-21 09:44:00
這邊的人是不是真的很白癡
作者: pastor1982   2019-02-21 12:34:00
這次立法真的蠻聰明的,把尤美女立委等力推的民法派內容用專法的外衣包起來,兩邊都不得罪,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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