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的不能理解,潘這個人明明看他的經歷在商業界打滾都這麼多年了,這最起碼的商
業契約ABC他不可能不知道!
莫名其妙!管不住他自己那張嘴,他自己要是不透露一點口風的話誰知道?又有誰能夠來
見縫插針?
我只問啦,你如果是企業主的話你敢跟他談什麼生意嗎?大嘴巴見光死的道理都不懂?
嚴謹的商演合作契約甚至連你什麼時候可以才開始宣傳都會明文寫好的。林志玲和小S口
頭答應了可是經紀人都說沒有或者no,這也是很可能發生的業界常態,你打滾了那麼多年
不曉得嗎?
根本超白目,一點sense都沒有,你就忍住那張嘴是會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