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政策擬多項放寬 農業外勞擴大、台商回台可增聘
外勞聘用政策將有多項放寬。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預告相關法規,包括受美中貿易戰衝
擊等回台投資的台商,可多付就業安定費拿到更多外勞配額,還可提前拿到半數外勞配額
;另外也預告開放酪農業與農業外展外勞。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預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
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草案,在台商部分,新增台商若同時符合「受美中貿易戰衝擊
業者」、「赴大陸投資達2年以上」,以及「回台投資/擴廠之部分產線具備智慧技術元素
或智慧化功能」等三項共同資格,並同時具備「5+2產業創新領域」、「屬高附加價值產
品及關鍵零組件相關產業」、「國際供應鏈具關鍵地位」、「自有品牌國際行銷」以及「
經認定回台投資項目與國家重要政策相關」等任一項條件,加上投資金額達一定數額以上
、聘用本勞薪資3萬元以上,並能創造一定規模就業機會等,就可解鎖2項資格,分別是可
額外付出7千元就安費提高10%比率,但總數仍以40%為上限;以及先核配半數外勞配額,1
年後再查核聘僱本勞人數是否達標。
農業外勞部分,則開放酪農業與農業外展外勞。酪農業開放80頭以上的酪農戶可申請外勞
,除必須以自然人申請外,含僱主本人在內至少要聘僱4名本勞才能申請外勞,每戶以申
請1名外勞為限,且聘僱本勞前會先以2萬8千元薪資招募,若沒有本勞願意應徵才可使用
外勞。
農業外展外勞部分,則是由農會聘僱外勞,再派到區內有需求的小農提供勞務。外勞的膳
宿、薪資等全由農會負責,農會再向有使用人力的農民收費。
發展署說,未來公告實施後,台商回台方案預計追溯到今年1月起實施,為期3年;農業外
勞則最快最快7月就可開始試辦。(唐鎮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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