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ex0608 (小梶)》之銘言:
: 請洽台電核能月刊2017年10月號
: https://www.taipower.com.tw/upload/87/2018010916065240001.pdf
: 簡單來說結論就是,核四是個選址比核一到核三更加優秀的地點,同時也是台灣最後
: 一個適合蓋核電廠的地點,倘若你硬要找一個地方蓋核五,選址條件只可能更不安全,
: 爭議只會更大。
: 以上
: 當然台灣增加核能發電,也不需要新蓋一個核電廠,只要在既有核電廠增加機組就好了
: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21941
其實核四那邊腹地很大
原本規劃蓋四台還五台機組
然後那個報導也沒有錯
核四1號機:一個蓋幾十年沒啟用的機組
核四2號機:蓋一半,零件都被拆去當1號機備品
1號機當然能重啟,只是到能夠發電還是要再花不少錢,畢竟停太久了
想像一台擺在路邊10年沒開的車子,要再去開它一定要大翻新
大概就是這樣
蓋新機組是比較好的選擇,但是放棄兩台舊機組會有個大問題!
投資下去的錢怎麼辦?
台電是國營企業,賺的電費除了員工薪水外,剩下就是繳國庫
相同的,兩台已經蓋了沒用的機組,報廢不用,帳目歸列到台電虧損
實際虧的卻是你我的國庫,外加賠上一間台電公司虧損過多得依法報破產
所以怎麼辦????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嚴重,這就是最佳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