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制代表就是美國老大哥
台灣與其說民主失能 不如說是代議政治失能
立法委員可以蒙著眼睛通過不符民意的法案
本國跟米國制度上還是有許多差異
第一老大哥是聯邦制 內政主要還是各州自主
台灣縣市權力差人家很多
第二美國政黨對國會議員約束力相當低落
各地存在可以完全不鳥黨中央的黨霸
議員自主程度極高 可以完全回應地方民意
不怕黨紀處分
在台灣大概就類似台中消波塊家族、嘉義陳明文這種地方勢力頭頭
第三米國行政權沒有立法提案權
你要提出法案都要先去說服國會議員替你提案
說真的鬼島要硬走雙首長制也不是不行
但要先產生換軌的憲政慣例
不過先前兩個機會已經錯過 第一個是扁朝時期
第二是2016蔡上台前
沒有任命國會多數黨擔任閣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