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tm978952 (感冒用斯斯)
2019-03-10 12:19:43基本上在商業上
如果能順利合作是合作
如果不能順利合作就沒關係大家無緣
但是
哪有人無法合作後卻公開人家價碼、底價
這根本不合商業倫理吧
跟你協議一下 自己的底價就被你跟公開了
你跟人家廠商談合約
談不成
把人家的底價、出價通通公開
哪有這樣的?
這樣真的是正確的嗎?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9-03-10 12:20:00敢開天價,被公布只是剛好而已吧鄧紫棋不要糟蹋高雄人高雄人不欠妳,還600萬勒
作者:
yukina23 (想要好天氣...)
2019-03-10 12:21:00600萬就叫天價,真是好笑
作者: n2001 2019-03-10 12:23:00
600萬要賣多少菜才有……!?
作者:
uee1025 (superguy)
2019-03-10 12:23:00這合約應該是一次性的,但五月天不是吧所以謝謝=600w
韓糞請阿諾超過600萬,要賣多少菜。結果現在啊諾沒來省錢來。韓糞的意見真他媽多
作者:
hunej (cookpro)
2019-03-10 12:40:00敢開這種天價就要有心理準備被人起底
《ETtoday新聞雲》記者獨家掌握 <-記者公布的吧?
作者:
hunej (cookpro)
2019-03-10 13:07:00六百萬根本不是潘講的 別再帶風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