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藝術家遭控非法工作,立委陳學聖批法令過時

作者: seiferthan ( )   2019-03-11 08:23:00
【背包客來台藝術交流遭控非法工作 藍委批政府法令過時】
新聞來源: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0801/1173033/
張文馨╱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2017/08/01 16:40
藍委陳學聖今陪同藝術團體舉行記者會指出,英國籍的背包藝術家Simon Whetham今年兩
度來台,並在台灣藝術家葉育君與鄭晴心等人邀請下,與台灣藝術家進行交流,此舉卻被
勞動部認定是「外國人違法工作」,Simon Whetham需限期離境並被管制3年內不得入境台
灣,葉育君與鄭晴心更變成「僱主」,面臨15萬元到75萬元罰鍰,社團法人台灣視覺藝術
協會理事長陳文祥諷刺,這根本像是在抓「假旅遊真賣淫」,而且75萬元罰鍰對已經慘淡
經營的藝術NGO,絕對是一鎗斃命。
Simon Whetham是聲音藝術家,年初在台北寶藏巖國際藝術村駐村,6月底再訪台。在藝術
家葉育君等朋友協助下,以國際藝術界行之有年「藝術換宿」的背包客旅行方式,一方面
採集台灣各地的聲音,一方面分享個人聲音創作心得與經驗,其中包括如何以便宜材料自
製水底錄音設備的製作方法和近期創作的音樂。但正因為與當地藝術家進行交流的講座,
遭檢舉是違法工作,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陳學聖批評,政府對外籍專業人士開放龜
步,民間國際藝術交流受限法令處處碰壁,毫無文化前瞻可言,我們引以為傲的人情味與
豐沛的藝術創作能量,竟因過時的法令讓背包客藝術家被台灣拒於國門之外。
葉育君說,今年6月Simon Whetham來台時,他們才火速決定要舉辦小型座談會,主
要是和當地藝術家交流,她也沒有意識到會因此觸法,希望政府單位考量具體狀況,能有
更多討論空間。鄭晴心說,知道被控違法時,她很震驚,以她在韓國與法國藝術交流經驗
,從未發生類似問題。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專門委員蘇裕國對此表示,相關個案將交由台北市勞動局去認定是否
違反《就業服務法》,也是有減罰機會。不過他也提醒,以目前法令來看,即便沒有收取
任何薪水只有換宿,任何人只要有從事工作的動作,不論有償無償,都算是工作。移民署
專門委員蘇慧雯說,移民署目前正針對背包客藝術家在世界各國入出境管理規定,搜集後
給文化部參考。
【相關分析文章】受限於法規的不合時宜,台灣如何更有文化前瞻?
https://www.fountain.org.tw/r/post/cultural-exchange-legislation
作者: dai26 (dai)   2019-03-11 08:27:00
問我們的準立委郭國文啊,準備要接部長了呢
作者: Chantaljones (尤其我的 )   2019-03-11 08:35:00
2017??
作者: sinon0123 (cc)   2019-03-11 08:45:00
自己又不是第一天當立委
作者: bluewild (bluewild)   2019-03-11 08:49:00
其實本帳號如果直通陳學聖,然後本人會親回,一定會推爆建議一下吧~
作者: papa7363 (所有的所有都是半調子)   2019-03-11 08:53:00
嗯 要來政黑宣傳政績,最好這邊做些選民服務
作者: dd8818ois (披薩好吃)   2019-03-11 09:28:00
聖粉(((o(*゚▽゚*)o)))
作者: clydebbman   2019-03-11 10:10:00
去印尼出差短短幾天 就要工作簽證 辦下來到去2個月 XD
作者: Vassili242   2019-03-11 12:47:00
那如何定義參加活動叫從事工作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9-03-11 17:28:00
狗奴才 https://i.imgur.com/jAhWUxq.jpg請了網軍的廢物 還是廢物過氣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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