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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inima (南宮博士)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臉書] 呱吉
時間: Sat Mar 16 13:27:43 2019
嘿大家好,凌晨吃了個冰淇淋安慰自己後就爆睡了一波到現在。
我想針對幾個昨日影片的爭議點做個清楚的說明。
1. 為什麼要做路型改善工程?
大巨蛋的BOT契約(全名《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興建營運契約》
https://pse.is/FZUKH)
中有載明,甲方(台北市政府)在契約第三條第三項第三款「甲方之承諾」
中承諾在開始營運前完成道路興闢,包含光復南路及忠孝東路的路型改善工
程(第7頁)及第四條第六項「甲方之協助事項」中,提供「相關行政配合
之協助」及「既有管線之管理」(第14頁)。
2. 為什麼要移樹?
重點就在甲方台北市政府承諾的「路型改善工程」,因為光復南路上本來
就有行道樹,才需要移樹。移樹計畫既然提到行道樹已斷根兩年,建議四
月底前完成移植,那我們今天就不爭論移樹到底什麼時間點最好。但「移
樹」本來就不是這份BOT契約的約定範圍,而是台北市政府的工程計畫。
也就是說,什麼時間點適合、什麼樣的工程可以最快完成、最不影響附近
居民,本來就都是台北市政府的判斷。
3. 今天應該問的是:
既然大巨蛋還沒開始營運,為什麼要現在開始拓寬道路?如果遠雄和市府
都是依約行事,也不是今年才停工,為什麼前兩年沒有「不移樹不拓寬就
會導致大巨蛋BOT契約無法正常履行」的問題?而今年突然急著通過?如
果是因為樹不得不移,那拓寬工程的說明在哪裡?要不是大巨蛋設計變更
(但在即將召開的3/28都審會議的資料中沒有看到),不然就是市府的標
準突然改變,發現不移樹不拓寬就有履約問題。
簡單說,按照大巨蛋BOT契約,在開始營運前完成拓寬工程,市府就沒有違
約。但如果市府事事配合遠雄趕工,那還拿什麼籌碼來要求公安標準?
最後,兩點講一下。
有人質疑我故意剪掉人家的話,其實沒有故意,要放出來也可以,但真的很
冗長。也不是我的重點。因為昨天我之所以放影片,是要記錄一個很失敗的狀況。
而那個很失敗的狀況就是我要講的第二點,也是大家普遍誤會的。
很多人誤以為我覺得最失敗的事情就是生氣。這也很魯啦,但只是魯的表象。
最魯的事情是我知道我阻止不了、我不見得會得到支持、甚至讓這件事情變
成我的被攻擊點。這是一場實質上真正的敗仗。跟我有沒有道理都無關了。
而做個英雄沒意義,打贏仗才重要,所以我難過了。下次不想輸囉。謝謝大家。
(Sorry 字很長,所有昨天熬夜加班的公職也辛苦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