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nein (linein)
2019-03-19 21:37:00修個酒駕吵這麼久
直接加一條
酒駕直接沒收車子不就好了
直接修改刑法185-3
加入酒駕沒收車子,他人車輛亦同
讓法官沒機會用刑法38
藍綠果然都垃圾
這種全民有共識的法案
也能修成這樣
大家覺得呢
沒收車子後還會有酒駕嗎
作者: bensonlin20 (bensonlin20) 2019-03-19 21:42:00
直接像中國一樣酒駕就抓去關七天再說不就好了
作者: leolovejoyce (寶喀喀) 2019-03-19 21:43:00
無期徒刑就好了!還會有人敢酒駕嗎?
作者:
f124 (....)
2019-03-19 21:45:00開車的全家連坐一起殺就好了
作者:
eternia0920 (我ä¸æœƒç”¨æ°´çƒ( ̄□ ̄||)a)
2019-03-19 21:45:00監獄不夠關 歷屆政府似乎也不打算處理這問題
作者:
xuane (xuan)
2019-03-19 21:51:00有困難 租車業者會崩潰吧 或者你今天借朋友開 結果沒想到他跑去吃薑母鴨? 你說損害賠償?那為什麼不由國家直接對當事人處高額罰金(如50~200萬)就好?
駕照註記這人酒駕過啊 不准租車給他國外都是連帶處罰 別雞雞歪歪了台灣的無期徒刑沒有威攝力 也沒啥必要死刑不執行 就已經是算無期徒刑了
作者: Ting5213 (小男孩) 2019-03-19 22:29:00
台灣政治永遠都在關心誰要選舉,選完就下一場,沒人在意其他的,真的很可憐
作者: c2225896 (c22) 2019-03-19 22:45:00
連帶處罰真的是有夠愚蠢,假設你有個白癡哥哥或弟弟,哪一天他出去撞死人,你莫名其妙被抓去關,你會爽才怪
作者:
eleta (左右衛門)
2019-03-19 22:47:00租車看紀錄,借車就等同擔保阿,怕就不要借阿。之前就已經排除租車了,讓犯過一次酒駕的永遠沒車開不可能連坐,只是借車的人有可能車子被沒入而已借人車的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不然就不要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