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周春米FB---罪與責! 要如何相當?

作者: WeiKitten (noname)   2019-03-21 10:03:32
https://www.facebook.com/rice.chou.3
周春米
47分鐘 ·
謝謝大家的指教和意見,對造成的紛擾或不安,我很抱歉,也容我再來說明;
酒駕的處罰,有行政罰和刑事責任,這兩者的區別,當然也包括酒駕者飲酒的程度和有無
死傷的結果;
目前我們的法律規範,酒測值在0.15以上0.25以下,未發生致死致傷的結果,是用道路交
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一項最前段,處新台幣15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當場移置保管
汽車,並吊扣駕照ㄧ年;目前協商的修法方向,是要處30000元以上90000元以下,當場移
置保管汽車,吊扣駕照二年,這是我在前面貼文裡討論的情況,還請大家明瞭;
若酒測值在0.25以上,未發生死亡的結果,即被認定不能安全駕駛,目前的法律規範是用
刑法185-3第一項來處罰,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酒測值超過0.25,又肇事致人於傷,這時法律的處罰,是用刑法284條第一項過失傷害加
上刑法183-3第一項,數罪併罰兩條罪;而有關刑法284的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刑
度是在六個月以下,目前委員會審查也通過加重版本,刑度為一年以下;
酒測值超過0.25,又發生致人於死亡的結果,目前處罰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徒刑,這也
是目前法務部要修法的方向,若是酒駕再犯,要從重量處無期徒刑;若酒測值超過0.25,
又發生致人重傷的結果,目前處罰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若酒測值在0.15到0.25,但發生致人於死或傷&重傷,除了道交處罰條例第35條第
一項中後段的規定,其刑事責任也會因為違反道交處罰條例,要加重其刑1/2;
杜絕酒駕,加重處罰,是大家修法的共識方向,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傷,社會更是零容忍

只是罪與責,要如何相當,不同的酒駕程度和有無造成死傷的結果,如何做不同的差別處
理,也請大家審酌;
另外有關本次道交處罰條例委員提案修正的重點,還有連坐處罰,沒入車輛,懸掛特殊車
牌,也有很多的討論,再請大家指教吧!
作者: gibbs1286 (學無止境是國關)   2019-03-21 10:04:00
幹,繼續法匠啊
作者: CenaWang (CenaWang)   2019-03-21 10:05:00
垃圾不分區一枚
作者: calabeer (calabeer)   2019-03-21 10:06:00
幹之前雲豹甲車也在那硬凹
作者: shiaobai (小嘍囉)   2019-03-21 10:06:00
反正死的都別人家的小孩嘛,幹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9-03-21 10:07:00
要被電才會縮
作者: gahang   2019-03-21 10:08:00
?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9-03-21 10:09:00
相你老木
作者: amare1015   2019-03-21 10:09: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edcs ( )   2019-03-21 10:10:00
這傢伙是律師,難怪邏輯跟廢死一個樣
作者: frank00427 (法蘭克族群)   2019-03-21 10:10:00
日本都在旁邊給你抄了還只會牽拖==
作者: amare1015   2019-03-21 10:11:00
還不同的酒駕程度哩 你今天酒駕上路就是危險啦 XDDDD
作者: twsoriano (卡位)   2019-03-21 10:14:00
強姦沒把肚子搞大是不是要從輕量刑
作者: wendy1wang (北鼻硬卡兒)   2019-03-21 10:15:00
所以酒駕撞死人判四年不就很棒
作者: amare1015   2019-03-21 10:18:00
不同的性侵程度是不是也要不同的差別處理?????????????
作者: leon771170 (許肥)   2019-03-21 10:21:00
揮揮手 春米感動在龜頭
作者: IDfor2010 (116)   2019-03-21 10:23:00
......
作者: ds711214j (我會安靜)   2019-03-21 10:23:00
幹他媽 被撞死的他家就沒影響喔 操 一堆智障藍綠立委幹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9-03-21 10:30:00
把花蓮、酒駕、原住民、監獄幾個關鍵字組合一下然後去GOOGLE,會發現一些有趣的事,很難用加重刑罰解決
作者: kuromai (暮)   2019-03-21 10:32:00
不想背責任不錯啊,那少子化不是理所當然嗎?奴隸頭運氣好喝了沒撞死ok,運氣好人少社會沒崩潰也是ok的
作者: shiaobai (小嘍囉)   2019-03-21 10:34:00
很好,酒駕的都很可憐,被撞死的誰叫你自己要出門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9-03-21 10:35:00
那要看你的目的是啥,如果是應報論的話我沒意見但如果是"減少酒駕",那從加重刑罰著手似乎不是那麼有效
作者: adiemusxyz (挑戰的人生)   2019-03-21 10:39:00
她當她在寫判決書啊 一篇文裡面3/5在貼法條...東部原民酒駕是有其社會歷史跟經濟因素 要解決這問題確實不是靠加重 更多是要教育跟工作機會 但這跟防治酒駕有何關係? 現在就是西部都會區酒駕問題嚴重
作者: tcwu   2019-03-21 10:44:00
不爽票不要投給民進黨,我對民進黨立委表現不爽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19-03-21 10:46:00
我知道啊,但刑法是一體適用的,我也很想只針對垃圾高官加到超重的刑罰,或許只能依賴法官就個案量刑來解決了吧
作者: jonathan8032 (dd)   2019-03-21 11:00:00
酒駕折壽30年車破輪家失火下雨被雷劈
作者: sfh20230 (pig3)   2019-03-21 11:10:00
DPP的垃圾經典...
作者: ccchen6919 (傑克艾草包)   2019-03-21 11:11:00
手段: 修法到最嚴苛 目的: 酒後不開車 很難?肏操你媽的很久沒爆粗口了
作者: greatyang (十元大補湯)   2019-03-21 11:42:00
幹你的酒駕黨 不要臉的垃圾
作者: malanna (女王)   2019-03-21 13:24:00
垃圾
作者: lersnbfm (小杰3號)   2019-03-21 15:22:00
呵呵 替肇事者發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