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議題不清不楚的 大家都在討論不同的東西
我認為要分成幾個不同的面向來看
1. 有沒有收錢?
大部分的人應該會同意老闆把店裡具有曝光量的位置去販賣廣告是合理的
就像公車的廣告一樣
而大部分的人應該也會同意在店內放什麼節目是老闆的自由
沒有人有權力強迫經營者必須播放什麼內容
他覺得我超帥想要貼滿自己的自拍照也是他的合法權利
2. 如果有收錢的話,收誰的錢?
政治目的的宣傳嗎?是本國人出錢嗎?
背後的金主是政黨嗎?
還是只是政黨的金主?
能夠查到明確的對價關係並且構成違法嗎?
如果沒違法,那我覺得消費者去抵制特定店家就會是明顯的解答了,
政府並沒有太多能著力的點
3. 電視台的內容
我覺得這個問題是最嚴重的
電視台有不同立場很正常,
但作為一個傳播媒體,報新聞的
還是有一些底線必須遵守
而NCC別再睡了啦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