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9-03-22 15:05:05其實我剛剛想到一個問題
這樣的做法
(假設有)
是違反了哪一條法律規定?
不知道有沒有法律達人知道?
因為就我看來
在私人營業場所
好像很難限定
私人自己的電視
就算他要收錢專放這一台
好像也沒皮條的感覺
如果真有人這樣搞
我也不喜歡這樣的作法
但如果沒有違法~
還真的不知道怎治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07:00與咖啡店or餐廳放音樂類似 之前被ipis抓過版權問題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9-03-22 15:08:00韓總的報紙競選廣告都是合法的,這恐怕很難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9-03-22 15:09:00不一樣喔一樓~版權問題是人家不要你沒付錢就播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09:00這跟版權無關吧!這本來就能播啊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09:00之前高速公路的t-bar也有涉嫌違法 忘記是違章or視覺影響安全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10:00他有交播放費,他想轉哪台就轉哪台不是嗎?那些都跟這件事情無關 店家交錢播放電視絕對是合法的
立論要來了嗎? 前兩篇不是還說 廣告法甚麼的逃漏稅甚麼的 不是很斬釘截鐵嗎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12:00系統台可沒把小吃店定義成別種播放平台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12:00付錢直接影響市場佔有率的手法 其實也有點像是免費會員的方式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13:00至於我要另外收錢定頻 關系統台什麼事情?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13:00就算律師也沒生那麼快的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14:00downtoearth你在講的只是自己先查完資料再貼上來的差別而已
作者:
geordie (Geordie)
2019-03-22 15:14:00法條生出來也沒啥用,對方籍由台灣人出面你也沒法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14:00系統台錢照收啊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9-03-22 15:15:00有立委說是公平交易法20-2、3條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16:00那我也去寫兩行刺激一下靈感 懶得當你的發洩器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9-03-22 15:17:00但我覺得~其實他人的產品並沒有下架~~就是廣告效益會比較低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18:00因為其他台還是有提供服務阿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18:00確實也是影響別人的廣告費了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19:00問題在於小吃店市佔不會太高啊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19:00他給錢定頻 但廣告費也會漲 可以回收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19:00我提供自己的軟硬體 並不是蒂絲台訊號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21:00現在的ott也是一樣管不到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21:00中天新聞本來網路上就可以免費看啊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21:00而且小吃店並沒有提供收看電視這個服務阿
所以 這會很難界定 因為你無法舉證有實質對於競爭的妨礙 如果你沒辦法就此舉證 就沒有辦法以此指控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22:00除非他說收看別台 用戶須自己付費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22:00這會和當初弄出反壟斷法的過程比較接近
廢話 跟你的話 當然是電你而已 你有甚麼本事可以提出任何有意義的討論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23:00公共場所 我會認為這個論點有必要 但各大商家..........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23:00提出有意義的討論通常推也都很少 現在的ptt生態就是這樣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23:00如果那些小吃店不是收視調查戶的話 也不會影響廣告費
這跟壟斷又有甚麼關係了 你知道攏段的定義嗎開甚麼玩笑..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24:00那就單純只是想說 小吃店會人來人往 帶風向可以給更多人看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24:00我是說這個立法阻絕此情事的過程會和當初反壟斷的過程有點像不是可以輕鬆界定的而是必須去做一點研究才能確立抓語病要電人本來就很容易 問題是你不在狀況內啊 你沒發現?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25:00歪去小吃店就證明討論無意義了阿XDDDDDDDDD要我是中天 我就馬上推出看中天 小吃店生意興隆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26:0015:16分 你才真正搞清楚狀況開始討論重點啊 而不是擺在電人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27:00形象預告(壹電視)也是常常推出類似的廣告阿
作者:
XX9 (米魯國王)
2019-03-22 15:27:00book你說的 也有點像是買人去排隊衝人氣
作者:
wfelix (清雲)
2019-03-22 15:28:00買人排隊衝人氣不可能違法啊不然遊覽車載人造勢也違法了
作者:
book8685 (快活人生)
2019-03-22 15:33:00除了非屬私人的領域的空間 不讓轉台可能有訊息集中的可能 私人營業場所 除非跟提供的服務相反 不然無所謂箝制 這家播中天我就去那家看東森民視三立
電你 就電你 跟喝水 一樣簡單 有甚麼不能電的跟你的重點就是 電你肚子裡 甚麼東西都沒有 出口就斬釘截鐵現在 小孩都這麼不知道天高地厚只好 教你做人了
作者:
king45682 (KingCross)
2019-03-22 15:49:00每次都鬧笑話 每次都繼續講我是你我就懶的理他了 是在浪費生命
作者:
zazard (I'll be)
2019-03-22 15:53:00浪費生命+1 雞同鴨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