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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媒體已失倫理 拒絕就是義務(黃芝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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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3月22日),有一位同學在台大的臉書社團(NTU台大學生交流版)發起一項投票
行動,對於中天新聞台近期不斷出現的偏頗報導,以及某新聞爆料有人付費要求小吃店只
能收看特定頻道,而可能形成壟斷及不對等的爭議,以此號召1000名台大學生共同發起校
內公投,希望能要求台大校內餐廳的電視全面禁播中天頻道。該投票行動馬上引起一陣旋
風,吸引數千人投下贊成的選項。然而隨即有人對此提出質疑,若是學校真的禁播某新聞
台,是否會侵犯新聞自由?
無法提供充分資訊
2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新聞台祭出裁罰,NCC指出,中天未落實新聞內控
及自律機制,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3條規定。
NCC的調查報告表示,中天新聞確實提供特定政治人物較高的「曝光率」。因為新聞媒體
對輿論及民意的形成具有高度影響力,筆者認為此舉將無法讓其他意見被表達,以及提供
大眾充分的資訊,危害了民主程序的健全。
文旦事件引發風波
筆者觀察中天近期的爭議發現,其所製播之新聞往往有嚴重誤導及未盡查證事宜的情形。
中天新聞於2月28日報導:「東廠抓到了?直擊駐星大使盯場回報韓國瑜行動。」隨後引
發外交部出面澄清,並且抗議中天新聞未經查證即對駐外同仁抹黑栽贓。
而其於3月8日的政論節目中,其中一幕表示「柚農陳大哥:文旦丟在水庫超過200萬噸」
,立刻引發農糧署出面澄清絕無此事,而引起新聞風波的陳姓柚農事後則坦承是口誤。
上述案例顯示,中天新聞明顯的違反其作為傳播媒體應該具有的職業道德,以及所被賦予
的職能。新聞媒體之所以被稱為「第四權」,是因其具有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等功能
。
挺身保護民主制度
然而中天近來的報導,除了無法發揮上述功能外,反而導致政府部門需要出面澄清、「擦
屁股」。這樣子的傳媒,難道身為閱聽人的我們沒有權利拒絕嗎?
當一個掌有龐大話語權的媒體,已經喪失社會責任的時候,如果我們繼續讓它舉著自由的
大旗胡作非為,最後受害的將會是我們自己。因此我支持台大學生挺身而出拒絕劣質媒體
,如此才有機會保護我們的民主制度。
台大研究生協會副會長、台大社科院學生代表、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研究生
4.附註、心得、想法︰
反正
會看的韓粉跟老9.2
本質上就是沒法習慣當代自由民主社會
早點移居對岸
比較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