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褫奪公權就沒有言論自由嗎??

作者: uyrmb47   2019-04-04 00:16:22
第 36 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很早就修過法了 別在誤信不能投票的謠言
然而阿扁的問題是他是保外就醫 所以恩...
有些事情不能做 不過他都做了
作者: calabeer (calabeer)   2019-04-04 00:20:00
感謝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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