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相信大家一定都聽過
那麼殺人犯諸如鄭傑等人 在法律前的權力當然與一般人無異
為何有些人就是覺得幫他辯護的辯護律師 是魔鬼代言人呢?
他們的工作就跟一般救人的行業 如消防員 醫師等等一樣
不會因為對象是好人壞人 就有所差別
有沒有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這句話只是個Joke的八卦?
Reference:
死刑辯護教我的事情 | Confessions of a death row lawyer |
黃致豪 Leon Huang | TEDxTaipei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LRQ5jdayXI&frags=pl%2Cw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