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和平協議只是統戰工具

作者: elfs (路人)   2019-04-17 11:00:59
※ 引述《takuminauki (極右派萬歲)》之銘言:
: 和平協議是國內法
: 是統戰工具,絕對不能簽
: 來看台大法律系教授姜皇池(皇后學院博士)說啥:
: 國共曾於1946年簽署停戰辦法,可說是廣義的和平協議,但仍未能終止戰爭。因此,若兩
: 岸簽署和平協議,在此狀況下,就國際法而言,其他國家就不能干涉所謂「中國的內政」
: 。
: 姜皇池進一步解釋,現階段假如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立即產生的效力就是「美國持續在干
: 涉中國內政,因為美國持續出售武器給台灣」。若台灣承認自己是中國的一部分,所造成
: 的法律意義就是,美國出售武器台灣是違反國際法的做法。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2200042.aspx
: 看懂了嗎
: 和平協議是國內法,不具有國際法效力
: 簽了之後就是承認兩岸同屬一國,美國賣武器給台灣則是干預內政
說個笑話,簽了和平協議美國出售武器就是干預內政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4-17 11:20:00
哈哈,政黑沒人理你,羞羞臉~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4-17 11:26:00
上面都寫得這麼清楚 1946年簽過了 1949被打到台北簽這和平協議就是沒鬼用
作者: elfs (路人)   2019-04-17 11:29:00
凡爾賽條約直接被德國無視,按你的說法條約也沒用啊?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4-17 11:31:00
那你獎的跟我講的有差嗎 就是不要簽就對了阿中共也不會跟我們簽條約好嗎 簽了就等於承認台灣的主權地位
作者: elfs (路人)   2019-04-17 11:39:00
可是你引用的姜皇池好像不是說條約沒用耶?還是說現在不管國際法來著?還有,你提到的簽了美國就是干預內政呢?我直接說更白一點,無論是國際法 條約 還是什麼只有願意遵守才有用,但你因為那些沒有所以就不需要存在?另外,1946年那時候雙方都是準備開幹 拿這個來說國民黨是抖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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