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某垃圾言論, 不支持用平常用刑法的就是 9.2
讓我們齊呼 "軍人不假離營慶生判兩年緩"
下文還有個案例, 以下犯上只判三年緩,
我看哪天把長官斃了都可以十年就放出來.
然後... 買一堆貴鬆鬆的國防設備就可以安心啦!
陸軍關渡指揮部的一位顏姓上等兵,去年10月23日表定輪值凌晨2點至4點的安全士官,
卻在前一天晚上就偷溜出營慶生,副連長發現打電話要求歸營,
卻到早上8點才返回。部隊將顏移送台北市憲兵隊,
士林地院日前依陸海空軍刑法判處兩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
法官判決,顏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犯罪動機「確實因慶生所致」,
宣告之刑暫不執行。消息經媒體報導,再度引發「恐龍法官」之譏。
有網友諷刺,以後可能連長一覺睡醒,才發現所有士兵都跑出去「慶生」了。
對此陸軍司令部表示,顏姓士兵是103年由義務役轉服志願役,
這次事件被關指部處以一小過、一申誡。不過顏姓兵士在事件後仍有多次不假離營,
以及偷竊袍澤財物的情況,因此已經累計三大過,依規定執行汰除,將於10月1日生效。
不過陸軍方面也證實,顏姓士兵其他幾次不假離營與偷竊事件,並未移送法辦,
而是部隊行政懲處。
另外關指部在去年8月也曾爆發,一名孫姓中尉排長,因為部隊集合清點人數未確實,
遭到連長責罵。孫中尉當場與連長口角,最後爆發肢體衝突,
孫還勾住連長脖子、打他耳光,遭移送法辦。孫後來被判刑一年兩月,
緩刑三年,向公庫支付四萬元。
陸軍司令部表示,孫姓中尉因本案被記一大過,已經於當年底汰除。
ps: 垃圾覺青, 還敢說支持軍法森嚴治軍紀的叫 9.2?
台灣就是有這些垃圾臥底的中共才覺得台灣好欺負!
垃圾中的垃圾, 太監中的太監, 人渣中的人渣, 賤狗中的賤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