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83066
2.新聞來源︰
自由電子報
3.新聞內容︰
〔記者陳昀、黃欣柏/台北報導〕對於目前軍審制度將非戰時犯罪回歸一般司法程序,在
「洪仲丘案」後接任陸軍五四二旅長的退役少將于北辰昨表示,軍法移到一般司法機關執
行後出現許多荒謬判決,造成軍紀渙散,也讓軍隊失去軍魂。
不了解軍中文化 檢方容易誤判
于北辰指出,軍法雖然還在,但現在的檢察官不了解軍中文化、容易誤判,過去曾出現一
些荒謬判決,像「不假離營」過去在軍事法庭要判七年徒刑,修法後,曾有軍人半夜站衛
兵落跑到營外慶生,竟只判六個月還可緩刑,後續也衍生軍紀渙散問題。
于北辰表示,軍人一樣是公民,回歸一般事務,人權仍受憲法保護,但少了軍法約束,執
行任務如何有強制性?怎麼透過紀律風行草偃,讓軍人隨時有奉獻生命的作戰準備?他說
,少了軍紀就像沒有靈魂的老虎,只是隻假老虎,而沒有軍魂的軍隊,又能叫軍隊嗎?
前台北地院法官、執業律師鄧敏雄也指出,軍審法修法後確實讓我國軍紀變得相對渙散,
畢竟交給普通檢察署、法院偵審的立即性與嚇阻力,還是與過去的軍事審判有別。
一般偵審立即嚇阻力 與軍審有別
鄧敏雄強調,軍隊要負責上戰場,一舉一動都牽涉自身與同袍的生命安全,因此軍人的自
由本應比一般人略微退縮,並應給予部隊上級一定的處分權限,若是擔心人權受到損害,
用加強審查的方式處理即可。
國安局退役上校李天鐸批評,軍人都跟老百姓一樣,怎麼保衛國家?等到檢察署審完,軍
隊也解散了,「要談人權就沒有軍隊,軍隊是要打仗、要死人的!」
國防委員會立委馬文君表示,修法後軍隊紀律每況愈下,軍方對違紀難以規範,很多國家
仍保有軍審制度,國防部應好好考量。立委李彥秀說,後續仍有討論空間,要不要恢復軍
審不是重點,應聚焦如何讓軍中制度更透明。
4.附註、心得、想法︰
竟然是自由的新聞
自己對這一塊不熟 但如果軍人犯罪 是外移到法院偵審
有能力的人可能就請律師去打官司 那這個審判的確很難及時去嚇阻犯罪
是否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等到戰爭時在回到軍審 是不是太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