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看到將門的老闆出來說自己跟愛迪達的官司,將門1982年創立
找了文化大學的教授設計Logo,以跑者起跑時的姿勢為發想,設計了現在的Logo
反觀愛迪達的Logo則是三片葉子,跟將門沒有半點關係
卻拿著鞋子旁邊的三條線說將門是抄他們的
愛迪達的三條線是等長的三條線,只是因為鞋子形狀的關係,才產生不等長的狀態
不知道是歐美的法院關愛歐美企業?還是因為出得起大筆律師費?
所以愛迪達把將門打得團團轉,本來在美國站穩基業,卻變成大賣場品牌
後來愛迪達開始使用三角形-三條線的商標,這根本就是愛迪達抄襲、山寨將門
by將門老闆
照理說,當本國企業遇到這種危機生存的法律戰的時候,政府應該出面協助才對
但是中華民國政府沒有幫忙。至少在本國要禁止愛迪達的三角形-三條線商標的商品販賣
但是中華民國法官卻說可分辨,所以就讓愛迪達在台灣賣山寨商標貨,將門的老闆講得很
辛酸
就算以前擺爛,拖到現在還是有辦法解決
只要結合愛迪達的主要對手,比如NIKE幫忙打官司就好了
NIKE的法律顧問絕對比擺爛的中華民國強多了,他們又有打擊主要敵人的誘因
政府至少可以主動接觸NIKE幫忙打官司,至少可以挖角NIKE的法律專家來做
中華民國政府整天擺爛,不幫Jump幫忙打adidas官司,斷送了台灣的國際體育用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