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蛇我有一點一直想不透
那就是如果台灣真的要公投 跟對岸和平統一或接受一國兩制
這內容難道不是完全違憲嗎=.=?
中華民國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
這兩國的憲法互相牴觸的一堆
不管是統一或是一國兩制
勢必只有其中一部憲法能存活
另一部只能消滅
那所以台灣難道能公投 決定消滅自己的憲法=.=???
這樣的公投 本身難道不就是違憲???
所以我的困惑就是
事實上 台灣根本沒有任何"合法"的做法
可以跟對岸統一或接受一國兩制
東西德統一 是因為才分裂40年
視同二戰遺毒
統一的過程就是美英蘇這些國家 大家講好就好
東德政權就這樣消失了
香港一國兩制 情況更單純
香港從來就沒有主權 沒有憲法
單純就是強制被英國還給中國
一堆人愛講什麼住民自決是國際慣例 我快笑死了
香港人難道有給他機會自決過嗎???
英國有尊重過香港人的意志嗎????
但台灣 本身就有憲法
憲法可以修 但沒辦法自殺阿 難道可以公投決定要消滅本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