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騙騙外行能還行... 還執行率比中央好...
這案子是“文化部”出資 (中央單位)
“由文化部主辦,委託台北市政府和高雄市政府代辦的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與海洋文化
及流行音樂中心新增預算通過,北部流行音樂中心計畫經費增加15.29億元”
“受委託的台北市政府”就是當初預算編列沒規劃好 流標N次
被中央追加15.29億 才有機會解套
這樣阿北 還好意思說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充資料:北市新聞稿
南基地流行音樂文化館興建工程,已於105年2月24日決標,
由瑞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以7.88億元得標,
對於建構臺灣流行音樂文化展館,又再邁進一步。
流行音樂文化館及產業區各為地下層1層,地上分別為6層及5層,採用鋼筋混凝土構造,
總樓地板面積為2萬4,334.53平方公尺,預計於107年12月完工。
老實說拉...工程執行率是甲方(市府) 要求營造廠(乙方) 契約能完成的計算標準
也可說是地方單位為中央單位的工作成效 一般來說執行率會以“請款金額比例”計算
柯P可以說 上台之後 “內部決策”有多快速 多有效率
但是以“工程執行率” 來說嘴 其實.....那都是營造廠的事...
(懂公家發包機制都知道 最難搞的是 “發包要標得出去”
之前就是前市府對於預算標列“太低估”才會從原計畫2013年底一路流標到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