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垃圾環團就是最大的亂源。先讓核廢料不能被處理,再以此阻礙台灣電網的獨立和穩
定性。
核廢料最簡單的論述就是台電買一塊地放起來。 只要讓附近的輻射低於一般的背景輻射
值,附近的居民就根本沒有能夠被科學支持的理由來反對。
核廢料做好處理,完全不會提升周邊地區的背景輻射值。簡單來說、蘭嶼的背景輻射值比
台北市的還低。這樣核廢料根本就不可能對周邊造成任何外部傷害。(除了被垃圾反核環
團惡意污名化之外)
這樣憑什麼要補貼???
垃圾環團又憑什麼干涉反對???
再強調一次「我在我自己擁有財產權的土地上,放我想放的核廢料,完全沒有對週邊造成
任何外部性。所以別人完全無從置喙或干預、侵害我的私有財產權。」
不論我想要放多久,都是我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