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t412133: 如果只有主場館,0權利金合理
以台灣運動風氣,大型場館幾乎都是拿來辦演唱會。
只有蓋一個運動場,白痴才幫政府蓋。
花幾百億蓋完,自己賺什麼?每個月幾百萬保養維持營運費放著爛?
真的是不要把廠商當成妖魔鬼怪,整天在那邊跟柯文哲剛上任一樣仇富「五大弊案」。
這個不合理那個想想不對勁,打下去,結果偷偷轉彎,只是柯文哲擅長轉170度,
留10度「多少爭取到一點改變」留給柯粉護航。
三創跟松菸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喊一堆形而上想當然爾的口號,結果談完全部照舊。
不想給廠商賺,蓋的起大巨蛋的還一定是財團等級的廠商,不想給他們賺就自己蓋。
不要搞了BOT之後還在那邊「越想越不對勁」要事後追加條件。
婊子還想立貞節牌坊,就是形容這種事。
政府自己花錢蓋,營運也都公務員自己來,來看會鬧出多少笑話跟製造多少個台鐵。
說到這,去他媽的,毛治國那種白痴智障垃圾高高在上官員不懂,
為什麼台灣各縣市都喊著要捷運,不是捷運有多好,是台鐵真的太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