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專訪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

作者: howiekuohr (肥肥)   2019-05-02 11:59:48
《WindTAIWAN》專訪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陳崇憲
為台灣離岸風電開路 關關難過、慢慢過
當我們問陳崇憲,自從參與離岸風電開發之後有什麼心得,他直率地回答:「基本上很像在
打怪,你也不知道下一關會遇到什麼問題。」
的確,離岸風電在2016年政府設立了明確的再生能源目標後,成為眾所矚目的新能源產業。
問題是,這條路台灣沒走過,除了參考他國開發案例,台灣本身也透過三個階段來摸索學習
、確立路徑。
1. 示範風場的目的 就是為了釐清問題
陳崇憲說,假如你要在海上蓋一座人工構造物,會涉及到誰?大家都不知道。可能有礦業、
航道、漁業權、保育等問題。他說,做示範風場的目的首先在於「找出問題」(例如:涉及
到那些面向),之後才能跟利害關係人「說明問題」(例如:離岸風電是什麼? 要怎麼做?)
。最後透過程序明確化、標準化、法規化來「解決問題」。
陳崇憲說,能源局花了非常久的時間,讓各相關部會了解離岸風電「不僅僅是把一座『電風
扇』從陸上搬到海上而已」。
有時在進行部會溝通時,會遇到連自己都答不出的問題。例如:「風機會不會把魚嚇走呢?
」(答:不會,因為依照國外經驗來看,風機應該有聚魚的效果);緊接著又會被問「請問
那個風機底下會聚什麼樣的魚?是貴的魚還是便宜的魚啊?」(答:呃, 我是學工程的, 其
實我也不知道彰化、雲林、苗栗或桃園地區有什麼樣的魚…)另外還有部會同仁問:「請問
一下在海上蓋一座人工構造物是免費給他蓋的嗎」(答: 當然不是,因為你蓋在台灣的國土
上),「國土財產歸哪個部門管?」(答:國有財政署...)。 各式各樣的問題都有。
其次,示範風場的建立是為了了解離岸風電的技術工程。陳崇憲說,為了瞭解台灣密集的地
震、颱風會不會容易破壞風機,因此採購最高標的class 1A風機兩支。經過許多次颱風、地
震等實際測試後,發現牢固的風機其實可以抵擋天然因素的侵襲。
第三,示範風場的建立是為了搞懂離岸風電牽涉的財務問題。一座100MW的離岸風電廠,需
要將近多一百八十億的資金;300MW的風場,需要將近五百四十多億的資金。藉由示範風場
,台灣了解如何操作風場相關的財務。
2015年台灣進入了潛力場址階段,並公告36 處潛力場址基本資料與既有海域資料,讓有意
投入開發者進入市場。為了讓投資過程順暢,相關部會也同步修正審查作業流程。從剛開始
「一關過一關」的作法,轉變至平行審查。縮短作業流程時間,讓開發商能夠更明確規畫建
設時程。Because timing is everything.
第三階段區段開發將2025年之後進行。攸關分配要點細節,陳崇憲表示能源局會跟相關部會
、開發業者、利益相關者進行至少半年的討論。預計最早Q3末或Q4初才會有更詳盡的公告。
2. 產業關聯性多重要? 陳崇憲:開發商有困擾、在地供應商有期待
「開發商與在地供應商要加強互信基礎」,陳崇憲開門見山地說。例如在海事工程的領域,
台灣業者就希望能夠參與。前提是,在地廠商必須明確了解相關規範。陳崇憲舉例,一艘CT
V船的規格、作業人員的資格等等,都不是隨便用一艘船去改裝,或者號稱「有類似功能」
就能過關的。
為了讓在地廠商了解法規、有時間準備適應和製造。 能源局也成立了平台,彙整業者需要
的資訊,讓國內業者了解相關法規並且有參與感。
陳崇憲表示,外商基本上都知道分配要點本來就有「事前承諾,事後執行」的規定。
開發商有開發商的困難,例如風場零件、大型重機具,國內業者在短時間內無法供應所需的
產能。以一個將近1000MW的風場來說,國內在缺乏離岸風電經驗的背景下,短時間無法提供
開發商所需的大量零件跟設備。因此,當開發商無法通過工業局的審查條件後,會到能源局
來做契約檢視。契約檢視有三大面向:第一開發商是否有不可執行的項目? 第二若有不可執
行之項目,請供應商出具「無法如期」供應相關項目之證據;第三,若無法向在地廠商購買
國產零件跟設備,開發商可提出替代方案,比如提供產業基金做離岸風電技術人員培訓或其
他方案來補償產業關聯性的不足。
陳崇憲說,開發商跟在地供應商要建立穩固的互信基礎,才能有長久的合作模式。因為離岸
風電產業要持續下去,不僅是建置、營運,更重要的是後續的運維。開發商會依照每個風場
不同的特性去設計「品質機制」,而供應廠商也需要學習去適應並了解這些不同的品質機制
,培養出配合彈性跟國際競爭力
3. 風場相關的籌設許可 到底有多少項?
問到這個問題,陳崇憲拿出一疊資料說:「據我了解,獲取籌建許可至少就要有十五項到十
七項許可!」例如環評、礦權、漁業權、水下文資、海纜路線探勘、軍事、飛航、船舶安全
、地方政府同意函等等。其中最難取得的就是環評,其次是牽涉到《海岸管理法》的許可。
依照《海岸管理法》,要在海上建置任何建物,都必須通過《海岸管理法》的審查,否則無
法拿到籌建許可。「開發商其實也是過五關、斬六將才得到這些許可。」
4. 第三階段區段開發 有沒有「產業關聯性」(國產化)的要求? 要求多少
對此,陳崇憲表示,2025年前建立的本土能量一定會納入第三階段。當國內業者將回收期拉
長到2030年,產品價格一定會下降,成本會「和藹可親」。若在地供應商能在五年間達到開
發商要求的品質標準和交期,且因為回收期拉長使產品價格平穩,也是開發商樂見的局面。
況且在地建立的產業鏈,可以就近幫開發商的風場繼續服務。因此2025年所建立的本土產業
鏈一定會納入區塊開發階段。至於「 產業關聯性」 要達到多少, 外界常有人以百分比去
思考, 陳崇憲則建議百分比並不是最佳的方案, 而是要與需求的項目去思考。
陳崇憲也坦承,要真正落實「產業關聯性」(國產化)並非易事。他解釋,台灣的風場開發
併網容量每年有所不同。例如2021年有1G、2023年僅500MW、2025年又有4G。業者在最初期
的2021年,要完成1G併聯容量,對於剛起步的台灣供應商來說,是相當吃緊的。但在開發商
部分,若要在期限內讓風場上線運營、同時又達到「產地關聯性」的要求,並確保在地廠商
在學習曲線的初端就供應品質無虞、放置水下20年不壞的零件設備,是難上加難的事。若沒
有達到能源局上線營運期限的要求,開發商除了負擔上百億資金成本壓力,還可能面臨主管
機關開罰、降低費率甚至撤照的風險。
5. 台灣離岸風電之路 「有不同的聲音,代表我們真的在往前走了」
台灣一路走來,參考了其他國家的開發過程中的相關法規。包括日本去年開始檢討海洋再生
能源海域利用促進法、通過《海上風電普及法》。我國為了順利推動離岸風力發電,在2015
年通過《海岸管理法》,2016年透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加強港口碼頭升級。
「老實說,自從政府開始推動離岸風電之後,能源局走到哪個部會都被視為是瘟神,」陳崇
憲說。 因為確實碰到了太多以前從未想像過的問題 。但是透過示範獎勵、潛力場址等不同
階段、不同問題的浮現,政府開始正視,也透過法規明確化來解決問題。
從受訪開頭到結尾,陳崇憲嘆息了數次,連說好幾次「真的非常辛苦」,但當他看見風機豎
立在海邊時,那些辛苦暫時可以消散。
至於外界對於離岸風電的種種批評,陳崇憲像哲人般說,有人吵鬧,代表他們關心;假如一
個政策在民間毫無回應,那等於是失敗了。
「離岸風電有不同的聲音在表達,代表我們真的在往前走。」
#WindTaiwan
#Taiwan
#offshorewind
https://www.facebook.com/2085655364856451/posts/2190310924390894?sfns=mo
心得:綠能關關難過,慢慢過
作者: Borges (波波波波)   2019-05-02 12:01:00
技術官僚的悲哀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5-02 12:49:00
不理性反對的太多了 比如政黑 哈哈
作者: nightyao (yao)   2019-05-02 12:52:00
樓上自介
作者: takuminauki (蚊子)   2019-05-02 13:34:00
我是太理性了 自經區 我也講過很多次...核能我也講了 藍綠都有共識而且表態願意承擔永久處置場 那核能當然不是問題我這樣還不夠理性? 我想我是政黑最理性的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