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這我真的要幫板主說話......
14.單篇或多篇文章下,重複無意義或相似之推噓文(24hr內5次以上),違者水桶7天
A. 單篇 或 多篇
B. 重複無意義 或 重複相似
C. 24hr內5次以上
否妹三個條件都符合就只好執行
騙子就是騙子這句是罵政治人物沒錯,句子也有意義。
但是也符合"重複相似"這個條件
柯文哲: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不是參考用的。若遵守不下去,也要做修改。
所以版主執行這條版規合理
但大家如果覺得24小時內5次太嚴,就公開討論可以防機器人推文也不會太嚴的標準
在那邊批評版主依版規執法沒道理
作者:
bluewild (bluewild)
2019-05-03 09:02:00剛看了一下~版主還是有依法執行~只能說否姐推得太忘我~推得有點爽XD
作者:
Stigmata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9-05-03 09:02:00推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9-05-03 09:03:00在這個板推文 沒有創意是要水桶的
作者: jonathan8032 (dd) 2019-05-03 09:03:00
還是無法改變韓國瑜就是個騙子
作者:
bolide77 (ptt線上遊戲)
2019-05-03 09:04:00這篇正解
作者:
sdg235 (魯宅)
2019-05-03 09:04:00可預見騙子推文大量產生啊,反正就這樣,剛好否踩到雷被炸死,我也來試試看會不會踩到雷,科科
作者:
bluewild (bluewild)
2019-05-03 09:06:00因為韓爆裂~大家都很爽!我能體會啦~否姐你有在看嗎XD
作者:
vow70 (許願)
2019-05-03 09:07:00既然是防機器人洗推文,應該改成1小時內連推才算數,因為洗推文通常是短時間內連推的。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9-05-03 09:08:00我現在才發現很多人只針對句子...沒再管其他條件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9-05-03 09:08:00不需要討論是不是機器人吧 該考慮的是連推頻率是否造成
作者:
chow365 (修)
2019-05-03 09:08:00沒被檢舉應該也不會有事吧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9-05-03 09:09:00其他版友的困擾。以此為考量點去重新定義門檻值就好
作者: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09:09:00F自稱旅美醫師,但是常常掛網當政黑地縛靈,感覺英文好像也破破的,常常拼錯字被我抓到,我估計大概就是跟李亦差不多的貨色板主執法正確,板主英明
作者:
VieriKing (Programmatore :))
2019-05-03 09:10:00沒被檢舉應該就沒事~你要說板主執法正確是一回事~不用加上你的自以為說明
E大你的「版主英明」推文也在討論串出現至少2次了XD
作者: qq004218 (slashthewind) 2019-05-03 09:15:00
我想問 一天推了五個 推 是不是也要被桶?
作者: Queenie7 2019-05-03 09:16:00
以後把關鍵字抓出來檢舉呢?例如推文一直講韓國瑜也是重複啊。這明明是一條防機器人的規定版主卻把他擴大解釋不是嗎?
作者: qq004218 (slashthewind) 2019-05-03 09:17:00
突然想寫爬蟲程式來玩玩了
作者:
f124 (....)
2019-05-03 09:17:00我覺得應該改成桶半年 太輕了
作者: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09:19:00我覺得本版一堆魯蛇男才是最可憐的,看到F就勃起了,還時常扮演護花使者角色,也不知道其身份是真是假,手就在電腦桌下面打起手槍了,超可悲的
判都判了 有其他救濟制度嗎? 與其討論個案 不如想想要不要改規定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9-05-03 09:21:00我覺得所有的版規都必須有下列兩個意義中至少一個:維護
作者:
erkunden (erkunden)
2019-05-03 09:21:00是多沒自信才會做出這麼魯蛇的事
作者:
f124 (....)
2019-05-03 09:21:00有什麼好改的 愛洗就不要怕被桶阿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9-05-03 09:22:00平台上其他使用者權益 跟 避免違反現行中華民國法律
合理 人家版主完全照板規判 如果覺得有問題應該是要求版主群修板規 而不是罵版主亂判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9-05-03 09:23:00有人對於這條針對重複連推文進行懲罰的法規不爽的話
不服版主裁判的鄉民 可以討論規定如何不合理 而不是針對版主或F大本身吧
作者:
ReiFan (說好的秒速5公分呢?)
2019-05-03 09:24:00就推動看看要不要改啊 而不是因為你討厭這條就選擇忽視
作者: anniechang (隨風而逝) 2019-05-03 09:46:00
整天嘴別人只會講1450、小牙籤,現在有人腦袋裡的詞彙只剩那兩個字在螢幕後面自得其樂重複推文就幫忙護航,邏輯觀念棒~棒~der~
作者:
bbbing (無)
2019-05-03 10:10:00講白了,這麼明顯的違規不處理才叫瀆職啊
作者:
cosoli (CO)
2019-05-03 11:47:00推